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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套空置厂厦单位供大窝口厂户竞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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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已经预留十八套楼面面积共一千平方米的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空置厂厦单位,在五月十八日举行的局限性投标,供受清拆影响的大窝口厂户竞投。

  房屋署副署长(屋恏管理)刘启雄今天(四月二十二日)表示:「这些单位分别位於葵涌的晋升及葵安工厂大厦、沙田的穗辉工厂大厦和屯门的开泰工厂大厦。」

  另外,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纪录,现时私人厂厦的空置单位面积合共约有130万平方米。

  刘启雄今天与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及仍未迁出的厂户代表会晤,会议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陈镇源主持。刘启雄在会后表示:「我们理解这批厂户在寻觅较新的房委会厂厦或私人厂厦搬迁时遇到一定困难,因此我们将会竭尽所能为他们提供协助。」

  他补充说,自去年四月宣布大窝口工厂大厦的清拆计划,房屋署先后推出四次局限性投标共78套厂厦单位及六次公开投标共226套厂厦单位,供受影响厂户竞投。

  他麹调,发放给受影响厂户的特惠津贴金额,以每平方米2,717元至5,070元计算,相等於七年至十年的租金,远较政府的收地赔偿额为高。

  在厂户的「转让权」及其他权益的问题上,刘启雄解释说,无论租约及《房屋条例》均赋予房委会权力,可在给予租户三个月或以下的通知后终止工厂单位的租约。厂户在接获迁出单位通知书后,可向独立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他说:「虽然租户可引用前徙置事务处所作的『租用权』保证,不过,根据法律意见,尽管房委会在租户的转让过程中同意有关安排,但租户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都会随着租约的终止而消失。」

  刘启雄说∶「发放的特惠津贴会反映租约附带的权益,而这些权益视乎租户取得租约的日期及方法而有所不同。」

  他补充说∶「尽管法律意见确定受清拆厂户没有法律理据索取赔偿,但作为一个负责任及合理的业主,我们会向受影响厂户发放特惠津贴,以助他们迁往他处重新开业。」

  特惠津贴的计算已考虑两项因素,包括搬迁费用、新单位装修期间的租金、装修费用等,以及用以「买入」租户「转让权」的费用。

  按照既定政策,房委会给予厂户18个月通知,并由宣布清拆日开始冻结租金。厂户的申请如获批准,可获发放百分之70的特惠津贴,余下的部分会在单位付清欠租及交吉后支付。

  厂户如租用其他房委会厂厦,可获三个月免租期或免租期替代金4,700元,否则可选择领取一笔过现金,每个单位4,700元。

  大窝口工厂大厦建於1961年至1966年间,包括一座四层高、一座五层高及一座七层高大厦,皆没有升降机设备,各座合共有1 035.5个工厂单位,每个标准单位的面积为18平方米或24平方米。

  至目前为止,大窝口厂厦仍有158个厂户租用着387.5个单位,其中约有一半仍在营业。房屋署数年前推出「提早退租计划」,已有214名租用了526个单位的厂户参加,并已迁出。

  刘启雄说∶「由於大窝口厂厦的空置率很高,房委会继续保留该厂厦不合乎成本效益。厂厦清拆后,该地段将交还政府处理。」



2006年4月2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4时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