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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窝口工厂大厦厂户可获得近乎十年租金的特惠津贴(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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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受本年十月大窝口工厂大厦清拆影响,拥有转让权的厂户将获得相等於七至十年租金的特惠津贴。

特惠津贴以每平方米2,717元至5,070元计算。这些厂户把单位交回后,可得津贴金额约由五万六千多元至一百七十多万元不等。

没有转让权而缴交市值租金的厂户可获得相等於十五个月净租金的特惠津贴。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发言人说:「虽然法律意见确定受清拆厂户没有法律理据索取赔偿,但房委会会按既定政策,向受影响厂户发放特惠津贴,以便他们迁往别处重新开业,或者结束业务时得到一些协助。」

发言人解释,特惠津贴既反映了对厂户所造成的不便,用以补助其装修期间租金、搬迁开支及单位内工具价值损失等;并已计入向厂户购回转让权。

他补充说:「事实上,无论转让权或承继权,一旦租约终止亦会随之而告终。」

至於有厂户认为,当局应特别补偿他们某些方面的损失,例如被迫出售存货、单位的室内设备及固定装置、商誉,以及遣散员工的补偿等,发言人表示无可能补偿该等方面的全部损失,事实上,私人市场的一贯做法是业主向租户提供了足够的通知期后,便不会向租户提供补助。

去年四月宣布清拆大窝口工厂大厦后,房委会已向受影响的租户及真正的经营者发出18个月通知,须於二○○六年十月迁出单位。他们如租用房委会其他厂厦单位,可获3个月免租期,或如果选择放弃三个月免租期,每个单位可获4,700元的一笔过免租期替代金。

房屋署曾为大窝口厂户举行了四次局限性投标及六次公开性投标,当中十个参与局限性投标的厂户中,八个成功投得单位,迁往房委会辖下其他厂厦。

发言人强调:「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尽量协助受清拆影响的厂户,好让他们透过局限性或公开性投标於较新的房委会厂厦重新经营房委会认可之行业。」

二○○一年,房屋署曾向大窝口厂户推出提早退租计划,共有214厂户参加,向房屋署共交还了526个单位。去年宣布清拆大窝口工厂大厦时,该处已有逾半单位空置。宣布清拆后,再有122个单位交还房屋署。至本年三月底,大窝口厂厦仍有158个厂户,租用了约387.5个单位,约占全部单位总数百分之三十七,其中88个厂户仍在营业。

发言人续说:「假如有关厂户全部接受一笔过现金津贴而不选择享用免租期,涉及特惠津贴金额总数约为四千一百二十万元,一笔过现金津贴总数则约为二百四十万元,即合共四千三百六十万元。」

政府於1960及1970年代进行清拆收回土地行动,房委会兴建工厂大厦,用以安置受影响之厂户,惟该等厂厦设施现已日趋过时及残旧,大窝口工厂大厦是该批楼龄31至47年的四个最旧厂厦之一。现时来说,它设计落伍,维修费却十分高昂,故房委会予以清拆。

去年初,房委会策划小组委员会通过清拆大窝口工厂大厦、观塘工厂大厦、九龙湾工厂大厦及柴湾工厂大厦。清拆后,地盘将交回政府作其他用途。

大窝口工厂大厦建於1961年至1966年间,占地约1.4公顷,包括1座4层高、1座5层高及1座7层高的大厦,皆没有升降机设备,共有1,035.5个工厂单位,每个标准单位的面积为18平方米或24平方米。




2006年4月1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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