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前应谘询专业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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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署今日(四月十三日)表示十分关注市民注射一种化合物质--「聚丙烯胺水凝胶」来隆胸,并呼吁市民在接受隆胸前,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
生署发言人说:「由於没有太多证据支持『聚丙烯胺水凝胶』作隆胸用途的安全性,署方并不建议市民接受注射此种化合物质来隆胸。」
生署是接获消费者委员会通报,指有至少有53名女性在胸部注射该种化合物质后,出现不同的后遗症,包括出现硬块、发炎、脓包及血肿。
接近九成受影响的人士是在内地隆胸,其余人士则分别在香港和泰国隆胸。其中六人其后需要进行切除乳房手术。
生署发言人表示「聚丙烯胺水凝胶」是一种由化学物质及水份合成的化合物,并不能经生物程序分解,亦不会由人体吸收。
发言人说:「根据香港整形外科医生的意见,直接注射物质於胸部来隆胸已属过时,并已被植入式隆胸法取代。」
他说生署已通知所有医生及医护团体有关使用「聚丙烯胺水凝胶」作隆胸用途的风险,并要求医生向生署呈报因注射此物质引致的不良事故。
生署正联络海关,了解可否根据现行规管架构,禁止使用「聚丙烯胺水凝胶」作隆胸用途。
发言人重申,任何计划隆胸的女士,在接受以注射或植入物质方法隆胸前,应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任何注射「聚丙烯胺水凝胶」来隆胸的人士如出现相关的健康问题,应尽快求医。
生署亦已设立热电话2575 1221,於办公时间内,让市民查询。
完
2006年4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