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补选提名期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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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七日)就村代表补选提名期刊宪。七个村代表空缺将於下星期四(四月十三日)起至四月二十六日,接受补选的候选人提名。

  是次补选将为七条乡村选出三个原居民代表和四个居民代表。

  参与原居民代表补选的候选人必须是该原居乡村的原居民,并已登记为该村的选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至於居民代表补选的候选人则必须是该现有乡村的居民,并在紧接提名之前的六年一直在该村居住,同时亦须登记成为该村的选民。

  所有的候选人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一条乡村参选,并获得最少五名该村已登记的选民提名。每名选民只可提名一位候选人。

  提名表格将於全港各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和民政事务总署派发,或从村代表选举网页(http://www.had.gov.hk/vre)下载。

  候选人必须在香港时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时或之前,亲身向选举主任(即所属乡村的民政事务专员)呈交提名表格。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说:「若有超过一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在同一条乡村参选,该村将会在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日)进行投票。合资格的选民将收到投票通知书,列明投票日期、时间及地点。」

  如有查询,请致电二一五二 一五二一。





2006年4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