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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扣查非民用飞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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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香港海关发言人今日(四月四日)作以下回应:

  海关人员现正扣查一架非民用飞机。该飞机怀疑是受管制物品。

  飞机组件不齐,没有引擎,亦没载有武器。

  在四月二日,香港海关人员查验一个从乌克兰运抵本港准备转口美国的货柜箱,发现内有一架非民用飞机。

  经香港海关初步调查,该机有记录於载货清单上,但没有入口许可证。

  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该转口货运与走私活动有关。

  海关调查仍在进行中,会依照香港法例处理此案件。

  海关发言人说,香港备有一套完善和严谨的管制制度监管战略物品的进出口及转运。香港法例第60G章《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附表已列明属战略物品的物品。

  他表示有效的管制制度,能让本港取得高科技作合法的商业及研究用途,有助经济、商贸和金融发展。

  任何人触犯《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



2006年4月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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