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事务联络办公室正式运作及驻粤办扩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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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制事务局下新成立的内地事务联络办公室,将於四月一日开始运作,以更有效地统筹推动香港与内地联系的工作,及加强协调与各省区在各个范畴的交流合作。

  今后,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的覆盖范围将会扩大至五个省区及增加为遇事求助港人提供协助的服务。

  政制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三月三十一日)说:「该办公室将协调香港与内地的联系及合作,亦将统筹管理所有特区驻内地的办事处,以期更有效地推动香港特区与内地的区域合作。」

  「这将进一步巩固和发挥香港的优势,推动香港与内地互利共赢的合作和交流。」

  他表示:「在这星期政制事务局邀请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徐林副司长到港,向公务员介绍国家『十一五』规划及讨论该规划与香港的关系。」

  「徐副司长访港期间亦向社会不同人士介绍『十一五』规划,反应非常良好。今后内地事务联络办公室将继续举办这类活动。」

  内地事务联络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a) 制订香港特区与内地合作的整体策略和方向,推进香港与内地各省区的合作,包括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项目,以及与广东、北京和上海的合作;

(b) 管理香港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和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统筹它们与内地有关当局的整体联络工作,并与这些办事处共同制定工作计划,以加强与内地的关系;

(c) 增进香港特区各部门与各驻内地办事处在促进与内地关系方面的合作;以及

(d) 为有关的区域性合作项目,提供香港方面所需的秘书处支援服务。

  驻粤办扩大了的覆盖范围将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江西及海南共五省区。该办并会加强职能,加派入境事务处人员,为其覆盖地区遇事或求助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协助。

  在驻粤办覆盖地区内的香港居民如需协助,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驻粤办入境事务组(电话:(8620) 3891 1220)。

  内地其他地区的港人遇事或求助个案,则继续由驻京办负责。求助人士亦可致电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24小时求助热线(电话 : (852) 1868)。



2006年3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