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呼吁扫墓人士小心山火(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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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三月三十日)呼吁拟在清明节假期前后前往郊外扫墓的市民,谨慎处理火种,防止山火发生。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根据《林区及郊区条例》,任何人士在郊区留下火种或随意燃烧冥镪,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一年。

  他强调:「渔护署於清明期间,将特别派遣巡逻和执法人员到各郊野墓地巡视,如发现有人违例,会即时检控。在过往一年,根据有关条例在不同地区即场检控了二十二名违例市民,罚款三百至一千元不等。」

  「大部分在郊外发生的山火,均是人为疏忽所引致。只要扫墓人士遵从一些简单守则,便可避免该等意外发生。」

  这些守则包括:

* 应使用工具清除杂草,切勿以火燃烧野草;
* 应在化宝盆或铁桶内燃烧香烛及冥镪;
* 切勿遗下尚在燃烧的祭品置之不理;以及
* 在离开墓地时确保所有火种已熄灭。

  发言人说,在清明节期间,渔护署会在郊野公园适当地点,派发铁桶供扫墓人士焚烧冥镪。他亦提醒市民,在郊野公园烧烤游乐时,必须在指定的烧烤场地生火,免被检控。

  此外,渔护署亦会加派郊野公园护理员,联同消防处、警务处和民徏安全服务处人员,在多个山火黑点附近巡逻及派发防火宣传单张,今年民徏安全服务处更会大量增派队员参与,由一百四十人增至三百四十人。



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