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四月一日起接受第一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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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於今日(三月三十日)宣布将於四月一日开始接受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的第一期申请。

  运输署发言人称:「本署现邀请蒥民申请将以拍卖方式分配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人必须於四月一日至五月二日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如收到的申请数目超过一千份,运输署将进行抽签。」

  由三月三十一日起,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可从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下载或到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索取。每名申请人只能在每一期申请递交一份申请表,如申请人提出超过一份申请,其所有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可以将申请表投入设於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或邮寄申请表致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黷大厦5楼506-508室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在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无需缴交按金。

  在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申请人必须留意,递交申请后,申请不得撤回,而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排列方式(需在申请表上列明)亦不得更改。

  收到申请表后,运输署会以平邮方式寄出注有申请编号的信件给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表。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后两个星期内仍未收到信件,可致电热线2804 2600查询。

  运输署发言人续称:「抽签后,运输署会把抽签结果告知申请人。如中签的申请符合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组合的基本规定,运输署会通知有关申请人缴付按金。抽签结果会刊登於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明报、南华早报及张贴於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通告板上。如申请人未有接获通知或抽签结果名单中没有其申请编号,即代表其申请已落选。」

  接获按金后,运输署署长会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决定是否接纳有关申请。委员会是一个非法定组织,成员包括来自不同政府部门的官方委员及由运输署署长委任的非官方委员。

  申请接纳后,运输署会安排拍卖并将详情刊登於本地报章。首场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预计将於今年九月举行。

  有关计划的其他资料,蒥民可参阅申请须知。



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