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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安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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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每个地方行政区内现时的长者(即65岁或以上人士)人数及其占全港长者人口的百分比,以及每区的独居长者人数;

(二) 有否界定何谓「清贫」长者;若有,现时的清贫长者人口及每区的清贫长者人数;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评估各区的长者对医疗、健康、住屋及康体设施和服务的需求,并考虑制订区域性的安老服务政策,并灵活调拨各区资源的安排,以在有需要时提供跨区服务;若有,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二○○四年本港六十五岁或以上的长者约有819 000人,各区长者人口的分布情况载於附表。

  二○○四年本港六十五岁或以上的独居长者约有99 600人,占全港长者人口约12%。观塘、东区、黄大仙、深水桋及元朗区有较多独居长者聚居,与整体长者人口地区分布大致相若。

(二) 我们并没有为「清贫」下定义,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以入息补助方法,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包括长者)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入息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截至二○○六年二月,共有约187 000名六十岁或以上的长者领取综援。按社会福利署地区办事处的分区,最多综援长者个案的地区为荃湾/葵青、观塘及黄大仙/西贡区。

(三) 政府在制订长者政策时,会考虑人口结构的转变、长者的需要、服务模式发展及地区需要,配合灵活调拨资源,以服务最有需要的长者。目前大部分长者服务及设施均可供长者跨区申请及使用。

  社会福利署制订了地区福利规划指引,协助地区福利专员评估地区福利需要和进行地区规划。地区福利专员会谘询地区上相关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区议会及地区团体的意见,并发动地区资源,共同为长者提供适切的服务及支援。

  房屋委员会为长者安排优先配屋及让长者选择市区、扩展市区及新界的公屋单位,尽量切合长者的住屋需要。

  徖生署的长者健康服务及医院管理局因应本港人口高龄化,加麹了长者健康教育及服务,并麹调跨界别合作,以外展及地区为本的形式推动与长者健康有关的疾病预防及健康生活。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近年在规划及设计地区康乐及体育设施时,亦适当地加入适合长者使用的设施,如太极练习场、卵石步行径及其他长者健体设施。



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