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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天然气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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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龙鼓滩发电厂的燃气发电机组的使用率偏低,原因是天然气燃料供应不稳定及本港的电力需求增长较预测为低。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中电正制订为龙鼓滩发电厂兴建液化天然气接收及贮存站的建议,当局在审批有关建议时会否要求中电采取措施确保天然气的供应稳定,以免该项新资产闲置;若会,有关的详情;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二) 有没有设立机制,日后当天然气供应充足时,限制中电使用空气污染物排放量较高的燃煤机组发电;若没有,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自一九九六年起由海南崖城气田经海底输气管道直接输入天然气供龙鼓滩发电厂使用。由於崖城气田的存量预计只可维持供应至二○一○年代初,中电须获得新的天然气供应源以取代现时崖城的天然气供应。为此,中电正计划在香港兴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

  由气田经管道直接输送天然气的系统通常来自存量有限的单一气源,而液化天然气系统则可由全球不同气源采购。液化天然气可由船只从不同气源输送至目的地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后提供给用户使用。因此,液化天然气供应一般较管道天然气供应更为可靠和稳定。

  中电现正就其拟建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当中电就在香港兴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向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将会就环保、规划、土地、能源供应等有关事项作出审批,经济发展及劳工局亦会审核中电的供气安排,以确保其天然气供应稳定。

(二) 自一九九七年起,环保署已不再批准电力公司在香港兴建新燃煤发电机组。此外,环保署於二○○五年八月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为中电青山发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续牌时,加入了排放总量上限的条款,以确保中电尽量使用天然气发电,减少运作燃煤发电机组,将排放量减至实际可行的最低水平。环保署日后在为电厂的指明工序牌照续牌时,会根据当时情况,逐步收紧排放总量上限,确保中电尽量使用天然气发电,以及尽快推行其他减排措施,以达致二○一○年的减排目标。



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