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飞机噪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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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立法会会议答覆本人质询时表示,为减低飞行噪音对航道附近社区的影响,民航处自一九九八年十月起实行各项消减措施,例如在晚上十一时至翌日早上七时期间,尽量安排离港的航机使用西博寮海峡的南行航道;在凌晨至早上七时抵港的航机,则尽量安排从机场西南面海面进场降落,以避免航机在深夜时分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然而,根据政府在二○○五年三月二日立法会会议答覆本人质询时所提供的数据,上述时段的飞行噪音问题在过去数年有恶化情况。本人获悉,至今上述时段的飞行噪音仍经常对不少屋苑的居民造成滋扰,使他们难以入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一年,各飞机噪音监察站在上述时段录得的飞行噪音水平达70至74分贝、75至79分贝,以及80分贝或以上的数字;

(二)过去一年,飞行噪音水平达80分贝或以上的航班机种及所属航空公司;及

(三)会否改善现行消减飞行噪音的措施,以减低对居民的滋扰;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目前,本港共设有16个飞机噪音监察站。各监察站在二○○五年录得的飞机噪音数据列於附件(一)。
(二)录得80分贝以上的机种和所属航空公司资料详列於附件(二)。
(三)在不影响飞行安全及航空交通运作的前提下,民航处自一九九八年十月起实行多项飞机噪音消减措施,以减低飞机噪音对航道附近社区的影响。除了问题中提及的措施外,其他措施包括:

(i) 为纾缓飞机噪音对东涌、深井及马湾等地区的影响,所有向机场东北方向起飞的航机必须采用国际民航组织订定的噪音消减起飞离场程序,在较短距离内爬升至较高的飞行高度;

(ii) 晚上十一时至早上七时,从东北面进场的飞机采用延续降落模式,减低西贡、将军澳及马鞍山等地区的飞机噪音;及

(iii) 自二○○二年七月起,全面禁止属於国际民航公约附件十六卷一第二部分第二章所界定噪音较高的飞机在香港升降。

  民航处将继续以飞机噪音及航迹监察系统监察飞机进出机场的航道使用情况及其噪音影响,并会密切留意国际上民航科技的发展,研究各种可能进一步消减飞机噪音的措施。



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