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环保园拨款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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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支持政府建议,批准拨款三亿一千九百一十万元,把屯门第三十八区环保园发展项目提升为甲级工程。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四日)说:「面积达二十公顷的环保园是本港废物管理政策的一个主要项目,有助推动本地的废物循环再造。环保园的发展是政府对处理本港现时严峻的都市废物问题及推动循环经济的重要措施。」

  他续说:「因为这项建设能为业界提供稳定的租约年期及所需的基建设施,所以能鼓励业界注入更多长远的投资,及引入先进和增值的循环再造工序。」

  这个占地二十公顷的环保园备有主要设施,包括内部道路网络、公用设施、海上货物装卸设施、及一座行政大楼。

  发言人说:「我们的目标是在二○○六年年底提供第一期土地予租户进场使用,而建筑项目的第二期工程将於二○○九年年底完成。」

  环保署现正邀请有意在环保园内发展循环再造及环保产业的机构提交意向书。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可从环保园网页(http://www.epd.gov.hk/epd/ecopark)下载。



2006年3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