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香港艺术中心监督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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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已委任包陪丽为香港艺术中心监督团主席,任期三年,由二○○六年四月一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同时行政长官委任以下人士为香港艺术中心监督团成员,任期三年,由二○○六年四月一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钟树根,MH,JP
范耀钧教授, BBS,JP
Raj Sital MOTWANI, BBS,JP



2006年3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