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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审议会闭幕会议致辞全文(中文译本)(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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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林郑月娥今日(纽约时间三月二十一日)在联合国就香港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报告所举行的审议会闭幕会议的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主席女士、各位尊敬的委员:

  非常高兴有机会出席这个审议会,也很感谢各位尊敬的委员在会议厅与我们共度了十分有建设性的六小时。

  我曾经告诉主席女士,我在调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前,曾出掌香港特别行政区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我的任务是要向国际社会推广香港,除了英国,我更要向其他十六个中欧和东欧国家推广香港的经贸商机,当然也包括吸引外来投资到港。

  在经济贸易办事处工作那十八个月期间,不时有人清晰地向我反映,对於投资者而言,香港独特的优势和吸引之处正是建基於法治、司法独立、言论自由、发表自由、廉洁和高效率的政府,以及公平竞争环境。

  我想指出,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适用於香港的条文得到支持落实,并且在《基本法》的保障下,这些权利和自由成为了香港赖以成功和繁荣的基石。

  我想向各位委员保证,为了继续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以及为了七百万香港人的利益,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会竭尽所能维持和加强我刚才提及的各种权利和自由。

  我们期望与委员会这个富建设性的对话和工作关系能够继续下去。我们期待收到委员会的审议结论。



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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