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二十题:电动车辆登记数字
***************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江华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推广使用电动车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首次登记的电动车辆数目,以及现时的登记电动车辆总数;

(二)本港的电动车辆数目占车辆总数的百分比,是否较欧美各大城市为低;若然,原因为何;及

(三)除了豁免首次登记税外,当局有何措施鼓励市民转用电动车辆,以及有否进行有关的宣传工作?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据运输署的记录,2003至05年三年间在本港首次登记的电动车辆数目,分别为三辆、八辆及八辆。在2006年2月底,本港登记的电动车辆总数为72部。

  本港的电动车辆数目占车辆总数的百分比约为0.012%。美国全国电动车辆数目占车辆总数则约为0.011%,与本港相约。

  为鼓励使用电动车辆,自1994年4月1日开始,政府已豁免该等车辆缴付首次登记税。在2006-07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政府再次建议把是项优惠措施延长三年,至2009年3月31日止。

  在2002年8月至2005年年底推行的一项资助计划中,政府更向公共小巴车主提供每辆车$80,000的一笔过资助。由於电动小巴每次充电的续航距离只有30至50公里,业界对电动车辆的性能和可靠度还未能完全接受。因此,直至目前为止仍未有车主选择以电动小巴取代柴油公共小巴。

  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电动汽车的科技发展,当电动车技术进一步完善的时候,我们会研究如何加强推广其使用。



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