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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第四个三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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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禁毒处公布香港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第四个三年计划,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於二○○六至○八年期间,在提供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时定下策略性的方向。

  首三个三年计划已分别於一九九七、二○○○及二○○三年发表,确立服务提供者如何调整及加强服务的大方向。禁毒处在订定这些三年计划时,都会谘询有关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

  禁毒专员余吕杏茜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表示,第四个三年计划因应最新的滥用药物趋势,检讨了现时提供的服务是否足够,以及是否切合药物倚赖者的特性和需要。

  她续说:「计划亦指出需要加以改善的地方,及订定在这三年(二○○六至○八年)期间禁毒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所需要参考的策略及未来路向。」

  计划提出多项重要建议及新尝试,涵盖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不同范畴,包括为滥药者及早和有效地介入服务、协助滥药康复者重投社会及防止重染毒癖、加强禁毒专业工作者的合作,以及为禁毒工作者提供系统化专业训练。

  余吕杏茜就计划中一个主要建议加以解释:「根据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的资料,我们察觉到年青人滥用精神药物的情况有上升的趋势。为了找出滥药者及作出适当介入,特别是尚未对药物产生依赖但经常性使用药物的年青滥药者,以及受毒品影响的在职青年,禁毒工作者应主动与他们接触,以鼓励他们尽早接受评估和治疗。」

  「由於那些抱尝试心态及偶尔一试的滥药人士通常不会主动求助,因此有必要鼓励他们的家人、老师及学校社工参与,为他们提供协助。计划建议为这些人士提供增进药物知识及沟通技巧的教育活动。」

  余吕杏茜表示,计划促进非政府机构和社区基层健康护理服务机构合作,为不同阶段的治疗、康复及预防重染毒癖工作上提供支援服务。

  她说:「计划建议为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推荐新猷及订立一套合作模式。」

  政府认为帮助已戒毒者远离毒品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因此计划鼓励商界与非政府机构加强合作,提供职业训练、就业安排及/或义务工作。有关机构亦必须为康复者的家人提供适当的善后辅导及支援服务。

  余吕杏茜说:「就为禁毒工作者提供训练方面,禁毒处委托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推行一项为期六个月的工余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证书课程。计划鼓励非政府机构在日后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方面给予证书持有人应得的认可。」

  「此外,我们希望在大学医科及社工学生的课程中,可加入或加强特定的禁毒课题。」

  香港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第四个三年计划(二○○六至○八年)的全文已上载至禁毒处网站(www.nd.gov.hk/c_treatment.htm)以供浏览。



2006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