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案事主请与警方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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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三月九日)呼吁曾经被勒索而未有报案的市民与警方联络。

  警方在油尖区接到两宗以类似手法勒索的案件后,作出上述呼吁。

  第一宗案件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发生,一名六十六岁男子在油麻地弥敦道一幢大厦的电梯大堂被另外一名男子泼黑色漆油,事主其后收到一名自称「警务人员」的电话,表示正调查他的案件。

  事主翌日收到第三名男子的电话,向他勒索二百万元,否则会伤害他或他的家人,经商讨后,事主同意付出三十万元。

  事主立即致电该名「警务人员」,该名「警务人员」他遵照贼人指示付款,同日将款项放进旺角道一个垃圾箱内,并於稍后证实贼人已收到款项。

  事主其后觉得有可疑,於是在十一月二十四日报警,案件由油尖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接手调查。

  警方於今年二月收到另一宗以类似手法勒索的报案,一间位於尖沙咀金巴利道的宾馆於二月二十日被一名男子将红色漆油泼在大门上。

  翌日,七十三岁的宾馆女东主收到一名自称「警务人员」的电话,表示已接手其案件。事主觉得其身份有可疑,於是向警方报案。

  油尖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正跟进调查案件。

  警方呼吁蒥民遇到类似情况时,必须提高警觉,如有受害人未有报案的话,请致电二七三一七二四○或二七三一 七三一九与调查人员联络。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六号



2006年3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