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三月八日)代五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五名雇主追讨约港币78,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五名与讼人,包括尚佳工程有限公司、金百合快餐店有限公司、东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Kaycee Salon and Gen. Merchandise的Chan Cynthia Bautista及Vibgyor Gems(HK)Limited,今日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33,730.65元、31,682.00元、6,615.39元、3,228.75元及2,620.00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160元、170元、250元、150元及110元。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