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打击诈骗综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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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凤英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

  关於诈骗及滥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金),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受助人类别(年老、永久性残疾、健康欠佳、单亲、低收入、失业及其他)划分,自二○○三年至本年二月底,每年怀疑及调查属实的诈骗个案数目和所涉金额;在调查属实的个案中,交由警方处理、遭警方检控及被定罪的个案数目各有多少,以及定罪个案的最高、最低和一般刑罚;

(二) 有否就诈骗和滥用综援金的数据进行详细分析;若有,分析结果为何;若否,日后会否考虑进行有关的分析;

(三) 现时社会福利署辖下专责防止和调查诈骗和滥用综援金个案的人手详情,以及当局会否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就有关工作增拨人手和资源;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有否检讨现行防止诈骗和滥用综援金的措施;若有,结果为何,以及会否推行新措施,以进一步防止和加快处理怀疑诈骗个案;若会,推行时间表和新措施的详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二○○三至二○○四年度至二○○六年二月底,社会福利署(社署)共接获13 210宗怀疑诈骗综援举报,经调查后证实为诈骗个案共有1 801宗,所涉金额约一亿一千万元。已证实有诈骗成分并交由警方跟进的个案有527宗,被定罪的个案则有207宗,刑罚包括入狱、守行为、社会服务令、罚款和警司警诫等,最高刑罚为入狱十八个月。其余的1 274宗亦已由社署发出书面警告并追回其多领之款项。我们并无以综援受助人类别作区分的统计数字。

(二) 社署对综援个案进行分析,并调整覆检周期,以确保能有效地运用公共资源和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香港警务处早前曾借调一名警司担任社署的顾问,特别就如何改善处理诈骗及滥用个案提供建议。社署已按顾问提供的建议,就有关个案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有关工作尚在进行中。

(三) 现时社署特别调查组有一百二十名社会保障职系人员专责防止和调查诈骗和滥用综援个案。社署将由二○○六至二○○七年度起聘请四位退休督察级警务人员为诈骗调查顾问,协助处理困难个案及进一步打击诈骗综援的罪行。

(四) 现时,在处理综援申请过程中,社署职员会安排约见申请人和进行家访,以核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提供的资料。如有需要,社署会向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雇主(包括前雇主)或业主查核他们所呈报的资料。

  除定期覆检个案,以核实受助人是否继续符合资格领取综援外。社署亦会定期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进行资料核对程序,以覆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呈报的资料。社署的诈骗案调查队专门负责深入调查涉嫌诈骗的个案,并设有特别热线,接受市民举报。

  为加强市民的守法意识,社署於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装设有「防止诈骗综援展示板」,藉以透过宣传教育,提醒综援受助人必须如实呈报其状况及诈骗福利金的严重后果。展示板定期公布诈骗个案的最新数字,并发放已判刑个案的资料。

  社署会不时就现行防止诈骗和滥用综援的措施进行检讨。在二○○四至○五年度,效率促进组为特别调查组进行了一项处理诈骗及多领综援金个案的业务运作重整研究。这项研究旨在探讨和改善处理有关诈骗和多领综援金个案的措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此外,上述(二)提及由警司担任的顾问也协助改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机制,以加强预防、侦查和调查诈骗和滥用个案。我们正跟进这两份报告。

  为确保公共资源能有效地运用,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社署会继续致力打击诈骗综援的行为。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