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在收录较多清贫学生的学校推行小班教学计划
***************************

  以下为今日(三月八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本学年起,为帮助清贫学生学习,以配合政府对减少跨代贫穷的承诺,任何小学如有40%或以上的小一至小三年级学生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或学生资助计划全额津贴,便有资格申请参加小班教学计划。获选学校每年会就每一新增班别获发29万元现金津贴,以便在小一至小三年级采用20至25人的小班模式教授中、英、数三科。据悉,共有75所小学符合资格,但只有29所参加此计划。教育统筹局局长把这情况归因於学校担心参加计划后会被负面标签。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曾采取甚毈措施减轻负面标签效应;会否修改计划,以确保参加学校不会被负面标签;

(二)46所合资格但没有推行小班教学的学校共有多少名清贫学生;当局对这些学生怎样履行减少跨代贫穷的承诺,以及如何协助他们;及

(三)会否考虑把小班教学计划扩展至中、英、数以外的学科?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符合资格的学校可因应学生的需要和学校的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在收录较多清贫学生的学校推行的「小班教学计划」。我们并没有要求符合资格的学校解释不参加计划的原因,但资料显示,当中大部分学校的小一班级每班人数已是25人或以下;或因为收生人数只及开办一班小一,以至未有条件在计划下分拆为20-25人的班别。其余的学校,有些已参加了另一「小班教学研究」,另一些则在考虑到学校发展优次后,决定不参加有关计划。

  至於议员提及可能出现的标签效应,我们已采取有效减少标签效应的措施,包括直接邀请符合资格的学校参加这计划,以及不向外公布参加计划的学校名单。

(二)正如上文解释,我们不能假设学校未有参加计划便是没有以小班运作,或没有采取措施照顾清贫学生的需要。小班并不是提升教学成效的唯一方法,亦不应被视为灭贫的灵丹。

  在教育的范畴内,我们有不同的措施,让家境清贫的学生有足够的支援,确保其教育机会不会受其家境的影响。近年,我们已为小学提供人力及财政方面的支援,如增设课程统筹主任、英文科主任、专科教学和外籍英语教师等职位;及向学校提供「学校发展津贴」,以增加人手。与此同时,我们已决定由新学年起,改善小学生的辅导服务,由为每24班提供一位辅导人员增加至每18班一位。我们亦打算全面落实全日制小学每班1.5名教师的比例。学校即使没有参加「小班教学计划」,也可根据学生和课程的需要,灵活调拨校本资源,进行分组教学或给予其他支援,例如个别辅导、课后支援等。学校亦可以申请其他津贴,如在2005/06学年推出的「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所提供的津贴,以帮助家境清贫的学生。

(三)目前,参加「小班教学研究」和「小班教学计划」的学校,可在中、英、数三个主科进行小班教学;但有部分学校选择调动校本资源,配合教统局提供的「小班津贴」,在所有科目实施小班教学。我们会参考推行计划的经验,连同「小班教学研究」的结果,探讨小班教学的未来路向。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