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东涌、荃湾及深水桋居民受地产代理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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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一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东涌、荃湾及深水桋等地区的居民经常受到地产代理滋扰。不时有地产代理在该等地区的行人通道出入口推销新楼盘,对行人带来不便,更有不少人在马路上拦截车辆并敲打车窗以吸引车内人士的注意,因而威胁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亦有地产代理因抢客而在公众地方发生冲突,影响社会安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关於地产代理在街道推销物业,对市民构成滋扰的个案数目;及

(二)有否计划加强监管地产代理在公众地方推销的手法(例如在地产代理牌照加入条件,以规限他们在街道进行推销活动),以减少他们对市民的滋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地产代理监管局(下称「监管局」)是根据《地产代理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负责执行对地产代理的资格考试、发牌及规管制度,并确保从业员能够依法提供地产代理服务。地产代理持牌人必须遵守监管局发出的操守守则和执业指引,违规者可以受到监管局的纪律处分。我就问题的两个部份回覆如下:

(一)在过去3年,监管局接获有关地产代理被指在公众地方推销楼盘时对公众构成滋扰及/或涉及行为不检的投诉个案数目如下:

表一
年份 数目
2003 10
2004 9
2005 9
注:表一的数字是根据收到投诉的日期计算

  监管局就证实严重违规个案,行使了纪律制裁权,暂时吊销有关地产代理的牌照数目如下:

表二
年份 数目
2003 5
2004 7
2005 11
注:表二的数字是根据纪律处分的日期计算

(二)监管局非常重视新楼盘销售点的秩序,以及地产代理在公众地方推销新楼盘时的运作情况。由於过去一年发展商推出新楼盘的数目上升,因此,监管局已加强巡查新楼盘的销售地点及其邻近地方,以减少地产代理在推销过程中对市民造成的滋扰。在2005年,监管局进行了九百多次巡查,较2004年的巡查次数增加一倍。在巡查期间,若察觉到地产代理行为不当(例如在马路上拦截车辆,或地产代理聚集在地铁或九铁乘客通道附近拦截乘客,因而可能违反有关当局的附属法例),监管局职员会设法予以制止(包括在去年即时当场发出共千多次劝喻/警告,阻止了当时有关滋扰行为)。假如情况严重,监管局会通知警务处。同时,监管局经常向有关发展商提出建议,以改善销售安排和秩序。有个别发展商作出相应安排,加强楼盘的销售秩序。

  在现行的机制下,地产代理持牌人必须遵守监管局发出的操守守则和执业指引。监管局可按照该等守则和指引,对在推销新楼盘时向公众造成滋扰或有不当行为的地产代理,按照《地产代理条例》作出纪律处分,处分的方式可以包括暂时吊销牌照、撤销牌照等。在执行监管工作及纪律行动时,监管局须得到地产发展商、消费者等各方面的配合。监管局与消费者委员会将会更紧密合作,加强社区教育。

  在马路上拦截车辆并敲打车窗等做法,可能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是严重的违规行为。现时情况必须改善,以保障公众利益。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将与监管局、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警务处进一步研究改善防止该等行为的方法。监管局亦会按执业指引,继续要求地产代理公司须在新楼盘的销售点加强员工的管理,防止滋扰行为;倘若地产代理公司管理层被证实未有履行责任,监管局会行使纪律制裁权。



2006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