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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策发会工作坊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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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教授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的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工作坊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今日我们的工作坊主要请了几位学者及钟逸杰爵士,向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解释其他地方在实行普选的同时,又如何达致均衡参与的各种事例,让委员参考,待他们在思考香港政制发展过程中,多一些实际事例可以作为依据。

在讨论过程当中,委员也好,讲者也好,都发表不同意见。所以我们不是要达致什么共识。综合来说,会上讨论过几方面的要点。

第一,大家认同所有民主国家在实行普选的过程中,都会按照本身的各种实际情况来作出某些实际安排,令各方面的利益,各方面的势力都可以参与到选举过程,及参与到管治过程。因此,在实施普选的同时而对个别社会群体利益给予特别安排及照顾,是一个很常见的事情,不是有什么特别;基本上只是反映每个国家也会照顾自己的现实及历史的背景,来作出相应的选举安排,来推动本身民主发展,及令到民主政制得到各方面的认同及支持。

在理解过这方面之后,有两点是委员比较上同意的。第一点是,即使处理香港普选的问题都要从香港现实出发,不能够照搬外国事例,因为香港始终在其特殊环境下,外国事例是不容易直接应用得到的,包括香港实施「一国两制」,而我们的《基本法》里规范着,任何政制发展都要考虑到均衡参与,保障香港原有制度及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包括要保障我们资本主义体制,包括要保障行政主导等。因此,外国的例子只适宜作参考,不能生搬硬套或直接应用在香港身上。

另一方面,大家同意要从很现实的角度来处理香港政治发展的问题。考虑到要推动香港政制发展,一定要各方面形成某种共识,才可推动到香港政制向前行一步。因此,在制订未来政制发展过程中,所有利益也需要全面照顾,否则的话,现实环境就是香港政制难以踏出一步。所以各方面从现实角度出发,愿意互谅互让,及愿意作出妥协,才可以作为一个条件推动香港未来政制发展。

另一方面,亦有人提出两院制的问题,究竟应不应该在香港实施。在这方面,意见甚为分歧,不外乎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其实主要围绕着两院制的利弊问题。反对者认为可能会涉及修改《基本法》这项重大的工程,并不容易做得到。又有人认为,两院制本身未必等於表示民主政制发展能达到全面民主化,因为始终其中一院的民主程度可能没有那么高。又有人提出两院制可能阻挠行政效率,令行政机关施政更加困难。这是一些反对的理由。赞成者认为究竟是否需要修改《基本法》还是未知之数,即使修改也不是大问题。而且两院制本身更能达致均衡参与,这好处及两院制本身在某些情况下,更加能够对行政机关(即由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作出制衡。

最后提到有一点,各方面比较关心如何照顾工商界利益的问题。这牵涉到保持香港资本主义体制发展以及与推动香港经济发展有关系。但如何照顾则有不同的意见,有些认为鼓励参政,特别参与群众政治。有些从制度考虑,提出采用原有的比例代表制,加以改良可能已经照顾到工商界的利益。有些觉得保留原有功能团体的办法更好。有些提到推行两院制最能照顾工商界利益,争取他们支持民主政制改革,但这方面是没有什么结论的,纯粹作为探讨的一个开始,但对於整个政制发展需要争取工商界支持,所有人包括学者及委员都认同,即在我们未来政制发展当中,如何做到争取工商界对民主政制发展的支持,特别在选举制度设计过程中,如何反映到他们的利益,这个大家都认同,反映出整体的讨论是从一个相当政治现实角度来进行。



2006年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