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推出新计划吸引高质素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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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公布「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详情。计划目的是吸引内地及海外的精英来港定居。

  计划最先在二○○五年的施政报告内公布。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昨日(二月二十二日)宣布计划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在公布「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新闻发布会中说:「我们将在今年六月或以前推出新计划,吸纳世界各地的精英来港定居,这些人才是香港需要的,并能有助香港的长远发展。」

  他说:「每年的限额初步为一千个。申请人须符合一套『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才能提出申请。」

  他补充:「行政长官将委任一个非法定的遴选委员会,就限额的分配及计划的其他事宜,向入境事务处处长(入境处处长)提供意见。」

  李少光说:「获批准来港的优秀人才可携同其受养人(即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供养子女)来港,条件是他必须能够在不倚靠公共援助的情况下,供养他的受养人,并为他们提供居所。」

  他补充:「获批准来港的优秀人才的受养人无须事先取得入境处处长的许可即可在港工作。」

  自二○○三年七月起,获准以专业人才身份来港就业或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除非获得入境处处长准许,不可在港工作。鉴於本港的经济和就业情况改善,当局决定撤销上述规定,以加强本港吸纳专才的优势。换句话说,获准以专业人才身份来港就业或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人士的受养人,将不用向入境处处长申请许可即可在港工作,正如二○○三年七月前的情况一样。我们须为修改有关逗留条件作出准备。有关细节及实施日期,将另行公布。

  入境处处长黎栋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计划详情说,「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

(一)年龄:申请人根据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须介乎18至50岁。

(二)经济能力:申请人须证明在留港期间,能自行负担自己和受养人(如有)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三)良好品行:申请人须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规定,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均没有任何犯罪或不良入境记录;

(四)语文能力: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中文(普通话或粤语)或英文能力;及

(五)基本学历:申请人须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通常指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考虑。

  黎栋国说:「遴选过程分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我们会为申请人按照特定标准打分。特定标准包括年龄、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验、语言能力、在港是否有亲属、配偶的成就、受养子女的数目、在某界别具有突出成就等。我们会设定最低分数,并建议有兴趣申请的人士,先自行计算他的履历是否符合预设的最低分数,才决定正式递交申请。」

  他说:「符合基本要求及通过最低分数的申请,会按分数高低来排列。高分数的申请人会获挑选进入遴选圈,作进一步比较,目的是确保限额会分配予最优秀的申请人。」

  在新计划下,获批准来港的优秀人才可先获批准在港逗留一年。在首十二个月完结前,获批准来港的优秀人才须向入境处处长证明,他确实有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在香港居住;例如已觅得有实质报酬的工作或已建立业务。

  若他未能证明已采取这些步骤,入境处处长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会考虑批准他延期逗留多一年。若他在首二十四个月完结前,仍未能证明他已采取所需步骤,其逗留限期通常不会再获延长。在首三十六个月完结前,获批准来港的优秀人才必须向入境处处长证明并令其信纳,他已在港定居及对香港作出贡献,例如觅得属於大学毕业学历/专业职位/企业高层并有实质报酬的工作或已在港成立有合理规模的业务。

  李少光强调:「新计划的目的是吸引世界各地最优秀的人才来港定居。我们的吸纳对象为世界各地包括内地的既已有所成,又具潜力继续发展的人才。」

  「新计划将有助推动本港经济发展,为本地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强本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以及优化我们的人口质素。」

  他续说:「我们会在实施计划一年后进行检讨,以决定是否有需要继续推行该计划或作出适当的改善。」



2006年2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