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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旅客因涉及假身份证案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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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表示,第二名企图以伪造香港身份证经e-道入境的内地人士,成功被起诉及判监。

  二十四岁的男被告沈文源,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使用伪造身份证的控罪,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被告承认他在深圳透过一名中间人,以人民币一百元购买该张载有其个人资料的伪造智能身份证,以方便他在香港寻找工作。

  於本年二月二十日,被告从内地经罗湖管制站入境时,企图使用该张伪造身份证在e-道办理入境手续,由於他未能通过e-道,入境管制人员逐上前了解事件,因而揭发被告使用伪造身份证,并将他拘捕。

  昨日(二月二十一日),一名内地人士因尝试以伪造身份证使用e-道过关而被判囚,为首宗同类个案。两宗被本处成功侦破的个案,足以证明智能身份证及e-道系统的保安严密。入境处发言人强调:「任何的伪造证件均不能经e-道办理过关手续。」

  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伪造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及监禁十年。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