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宝田恏的单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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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接获屯门宝田恏居民及该区区议员的投诉,指宝田恏原本用作临时居所,设施因而一直不完善,例如居住单位内的厕所狭窄,以致成年人只能侧身进入厕所及难於在厕所转身。然而,由於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正逐步将宝田恏转为出租公共屋恏(「公屋」),现时的居民因而将要长期在该屋恏居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宝田恏的整体出租率,以及屋恏内出租公屋单位及中转屋单位的数目和入住率分别为何;

(二)房委会及房屋署会否拨款改善宝田恏的设施,包括将现时的厕所提升至标准规格及增加屋恏内的儿童及康乐设施等;及

(三)若房委会及房屋署不会拨款改善宝田恏的设施,会否考虑为入住宝田恏的人士提供租金优惠,以作补偿;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由於过去数年实施多项措施,包括将轮候公屋时间维持在大约平均三年和放宽受寮屋清拆影响人士的安置准则等,社会对中转房屋的需求下降。为善用公屋资源,房屋委员会於2004年6月决定把当时入住率仅得五成的宝田中转房屋,在提升保安设施后转作租住屋恏,取名宝田恏。截至2006年1月底,在宝田恏的8 736 个单位中,3 907 个为公屋租户,2 394 个则是以暂准租用证入住的中转租户,入住率为72%。其余空置单位会继续以租住公屋形式编配。

(二)宝田恏的单位设备齐全,恏内设施与一般公共屋恏相若,包括球场、儿童游乐场、青年中心、健身场地、幼稚园、商场及街市等。宝田恏现有的儿童及康乐设施符合规划标准,因此房屋委员会没有计划增添此类设施。

  宝田恏改作公屋单位后的编配标准,是以既定的公屋编配标准(即每人最少7平方米室内楼面面积)为依据。碍於设计所限,宝田恏单位的厕所较为狭窄,然而,若要进行扩惗改装工程,便须更改楼宇的建筑结构,但此举并不合乎成本效益,亦不切实际。

(三)鉴於单位内厕所较为窄小,一些住户可能感到不便,所以公屋申请人如拒绝接受宝田恏的单位,不会被视作无理拒绝。房屋署仍会按一般做法,继续向申请人作出另外最多三次的配屋建议。

  为反映单位的设计,宝田恏公屋的租金维持於中转房屋的暂准证费水平,月租由最低330元(室内楼面面积8.19平方米的一人单位)至最高1,130元(室内楼面面积28.28平方米的二至三人单位),是屯门及元朗区新建公屋的租金的95%。此外,宝田恏的新租户除获得一般的十四天免租装修期外,还可额外获得一个月免租期的租金优惠,藉以吸引租户。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