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公立医院的私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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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公营医疗服务私营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医院划分,现时公立医院在普通科及专科门诊、住院服务和手术服务方面,提供「私家服务」的详情(包括具体运作情况、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所涉医护人员的编制及实际数目);

(二) 过去一年,使用上述服务的私家病人数目和所涉的病床及手术数目;「私家服务」的使用率、开支预算、实际成本及其占用公营医疗服务资源的百分比,以及收支情况;若录得盈余,收益的分帐安排及分配予公营医疗服务的款额;

(三) 威尔斯亲王医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合作设立的医疗中心所提供的「私家服务」的具体运作详情(包括该等服务是否独立运作和不从属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以及所涉医护员工的编制等);有关服务对威尔斯亲王医院提供的服务有何影响;以及其他公立医院有否计划成立同类医疗中心,或将整间医院的服务改为「私家服务」;

(四) 香港大学医学院计划成立私家医院的详情,以及该医学院会否改变与玛丽医院的合作模式;及

(五) 有否评估公营医疗服务私营化的发展方向,会否改变医管局的服务重点和对象,导致只有能负担高昂收费人士才可使用头等医疗服务、影响公立医院病人轮候服务的时间、以及使贫穷老弱病人及危疾重症人士所获得的医疗服务变为次等;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公立医院的私家服务主要分为两类:私家专科门诊服务和私家住院服务。在专科门诊服务方面,大部分有关的服务由两间教学医院提供,即玛丽医院和威尔斯亲王医院;另有一间非教学医院,即伊利沙伯医院,亦有提供一些私家专科门诊服务,但规模则小得多。大部分私家住院服务也是由两间教学医院和伊利沙伯医院提供,但另有十四间公立医院设有私家病﨟。公立医院并没有提供私家普通科门诊服务。

  目前公立医院提供的私家服务,是由两间大学的医生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专科医生共同提供。医管局并没有为提供私家服务的医生设立特定编制。

  医管局按市价收取其私家服务的费用,款额最低会定於收回成本的水平。私家服务的病人须按其接受的每项主要医疗服务缴付费用。详尽的私家服务收费表,已於宪报刊登。

(二) 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公立医院私家专科门诊服务录得23 206求诊人次,占专科门诊的总求诊人次的0.38%。私家病﨟使用量的总数为41 858日次,占公立医院病﨟使用日次总数的0.57%。医管局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从私家服务所得的总收入为1亿3,200万元。该笔收入由医管局全数保留,作为公立医院提供服务之用。

(三) 威尔斯亲王医院自一九八四年启用以来,便一直与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医学院合作,提供私家专科门诊和住院服务。该院当时并无划出地方专门提供私家专科门诊服务,大学教授和医院的专科医生多年来均须各自在其办公室内为私家病人应诊,而他们的办公室是分设於医院的不同大楼内。

  中大医学院与威尔斯亲王医院合作设立的医疗中心在本年一月成立,所提供的服务依旧属於医管局所提供的私家服务的一部分。由於成立医疗中心的主要目的,是将威尔斯亲王医院所有私家专科门诊服务集中在一个地点提供,以及为这些服务提供更佳的资讯科技支援,因此不会影响该院的公共医疗服务。

  其他公立医院现时未有计划成立类似的医疗中心。

(四) 我们并不知悉香港大学医学院有任何成立私家医院的具体建议。

(五) 公立医院一项首要工作是为低收入人士及弱势社群提供医疗服务。於公立医院提供私家服务,主要是因为公共医疗机构(尤其是两间教学医院)拥有一些专业人才和设施,是私营医疗机构一般所缺乏的。因此,我们认为向一些有意自费选用私家服务的公众人士,提供一个可使用公立医院专科服务的途径,是合适的做法。私家服务占公立医院整体服务不足1%,对公共医疗服务的影响仅属轻微。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