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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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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二月二十一日)代十一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六名雇主追讨港币97,000余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讯中,两名与讼人,包括经营骏骥工程公司的黄家骥及香港城蒥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均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31,665.50元及10,079.59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四名与讼人,包括经营保龄科技工作室的吴兆胜、广科国际有限公司、经营Po Yip Trading Company的林伟健及弘进集团有限公司,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22,314.80元、18,549.58元、10,080.00元及4,725.00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120元、100元、180元、270元、150元及90元。

  较早前,香港城蒥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曾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九项拖欠强积金供款的控罪,被罚款港币17,000元。



2006年2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