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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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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今日(二月十八日)的会议上,制订《广播事务管理局谘询程序指引》,说明广管局在执行其法定职务,例如牌照申请及续期、拟备及修订业务守则时拟采用的谘询方法,务求令广管局的决策过程更具透明度。广管局在谘询业界意见后制订上述指引,并将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正式刊宪生效。市民可登入广管局网页(www.hkba.hk)浏览指引的内容。

  此外,广管局在今日的会议上亦审理了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及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就未能遵守牌照条件的事宜而提交的报告。

  新城在报告中指出,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早上七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六分的时段内,新城娱乐台的粤语节目错误地在采讯台英文频道播放,取代了采讯台的正常节目编排。广管局认为新城未能遵守牌照条件有关的规定--  在这些时段播放政府宣传声带及电台识别讯号,以及确保采讯台播放的节目最少80%为英文节目。虽然广管局得悉新城已采取即时的补救措施,但由於违反规定的情况严重,广管局因此裁定新城须就有关的失误罚款10万港元。

  亚视在报告中指出,由於字幕系统出现技术故障,该公司未能为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晚上十时至十时五十五分於亚视本港台播放的普通话节目「神州看神舟」的四节内容其中三节提供中文字幕。广管局认为亚视违反有关字幕及语言的规定。广管局得悉亚视已就字幕系统作出检讨,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日后再度发生类似的失误。广管局决定向亚视发出强烈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相关牌照条件的规定。

  广管局又审议了涉及八宗投诉的四个投诉成立的个案。第一个个案是关於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帹)与银河卫星广播有限公司(银河)依据相关的牌照条件,就该两家公司之间的六宗交易详情发出通知。根据牌照条件的规定,无帹必须以广管局核准的格式,尽快通知其他持牌机构有关无帹向银河集团提供节目、服务或设施等交易的详情。由於无帹未能就上述六宗交易尽快作出通报及提供足够详情,广管局向无帹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相关牌照条件的规定,并指令无帹须按照广管局即日修订及核准的格式,就有关交易的详情重新发出通知。修订的格式对无帹须提供的资料作出更清晰的指引。

  第二个个案涉及银河延迟提交股东大会的文件。广管局得悉,延误主要是由於有关负责人员无心之失所致。广管局认为,银河在股东大会举行后五个月才向广管局送出会议文件,违反相关牌照条件。广管局向银河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相关牌照条件。

  第三个个案是关於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本港台「六点钟新闻」及「夜间新闻」节目,分别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晚上六时至六时四十五分及晚上十一时至十一时二十五分播出。广管局认为,在参考当晚的政府新闻稿后,亚视本港台新闻中有关行政会议不通过巴士收费调整机制的报道,显然不正确。广管局亦考虑到,由於报道提及「政府消息」,会令一般观众误解,以为该项消息的来源来自政府。广管局向亚视发出劝谕,促请严格遵守相关业务守则有关新闻节目须准确无误及更正与事实不符的报道的规定。

  第四个个案是关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上八时至八时三十分,在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娱乐台播出的「活得很滋味」节目。广管局认为,该节目就有关食肆和酒店式住宅单位提供过多资料,与节目编辑的需要无关,因此等於为有关食肆和酒店式住宅单位进行间接宣传及过分突出这两种商品。由於有线电视违反相关业务守则有关间接宣传及过分突出商品的规定,广管局已向有线电视发出警告。

  广管局又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的规定,行使获授权力,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审理了132个个案(涉及538宗投诉),其中9个个案(涉及9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88个个案(涉及493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35个个案(涉及36宗投诉)则不属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欲知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2006年2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