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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伟业议员提出「开放电力市场」的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要多谢陈伟业议员提出「开放电力市场」这个议案,和刚才多位议员的发言。我们现正就「香港电力市场未来的发展」,进行第二阶段谘询。各位议员的宝贵意见,对我们制定未来的电力市场规管安排非常有帮助。
刚才议员给我们的讯息很清楚,我相信两家电力公司也会听到。刘慧卿议员刚才指政府与电力公司「扯猫尾」,我想在此郑重声明,?无其事,亦不要高估我们的演技。刚才也有议员指我们跟电力公司「打showhand」,我认为暂时没有这个需要,我亦不鼓励赌博。我多谢议员刚才给了我们这么多筹码,我相信两家电力公司看到这个情况,也不会愿意跟政府「打showhand」。
我也想告诉刘慧卿议员,我和廖(秀冬)局长在电力市场监管方面是同一阵线、立场一致的。跟大家议员一样,我们呼吸一样的空气。我们两个局都是以市民利益为大前题,也希望确保两家电力公司做足一切,减低空气污染。
刚才杨森议员提及,可否借镜开放电讯市场,我想指出,当年我有负责开放开电讯市场,事实上现在可以看到长途电话费大幅调低。我想指出,政府?对有决心开放电力市场。
我非常多谢大家给予我们这么多筹码,知道原来大家如此支持政府。
我们在去年年初第一阶段谘询期间,收到了九百多份意见书。归纳各方面的意见,大众最关注的事项主要是电力的可靠和稳定性、电费的水平,发电对环境的影响,与及尽快开放香港的电力市场和引入竞争。因此,在制订第二阶段谘询文件内的建议时,我们希望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贯彻政府的能源政策目标,确保公众能以合理的价钱,享用可靠、安全及有效率的电力供应。当中涉及平衡市民大众及电力公司的利益,即在降低市民电费负担的同时,让电力公司有合理的回报,作为它们继续投资必须的供电基建设施,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诱因。
第二,进一步推展二○○五年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所提及的环保目标,致力将生产和使用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改善空气质素。
第三,为未来电力市场开放作好准备。
这些发展方向,与今日动议提出的建议大体上是没有大分歧的,而我们亦已在第二阶段的谘询文件中,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落实措施。我稍后会按动议内容,简介这些措施。
电力公司的准许投资回报
现时,两家电力公司的准许回报,是它们固定资产的13.5%至15%。社会的主流意见是这个准许回报水平在现时情况是过高,应该在二○○八年后调低。但社会各界对是否继续以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回报的基准,以及回报率应定於什么水平则有不同意见。对电力用户而言,当然认为两家电力公司的回报是愈低愈好,但亦有意见认为,电力供应涉及长期和庞大的投资,经营者要得到合理的回报,以确保公司可以为用户提供可靠的服务。
我们明白市民担心电力公司可能会过度投资固定资产以增加回报,所以在草拟第二阶段的谘询方案时,曾经研究其他的计算方法,包括股本回报。我们认为如果以股本作为回报基准,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即使是在借贷融资较具成本效益的情况下,电力公司都可能会尽量利用股东的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扩大股本,最终并不能保障市民的利益。
考虑到供电行业需要投放大量资金,兴建供电基础设施,并参考过海外市场,如英国、澳洲等地的做法,与及第一阶段谘询所收集的意见,我们决定建议采用固定资产作为回报基准。同时,我们会加强现时对电力公司投资的监管,包括:要求电力公司需就所有关乎电力供应的发展计划,取得政府的批准;我们亦会收紧现行处理过剩发电容量的机制,所有测定为过剩发电设施的全部机电装置及设备,将不会获得回报。
我想指出,我们在监测两电方面,除了我身边的李(达志)先生外,我们还有很多专业的支援,包括机电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及专业电力顾问的协助,所以审批过程是相当严谨的。
在投资回报率方面,我们认为如果将电力公司和其他公用事业的投资回报率直接比较,或采取一个一般公司可赚取的回报水平作为电力公司的准许回报率,并不是合适的做法,因为未有顾及电力行业的独有性质,例如不同的成本结构、供应设施、资产年限、回本期、营商环境及风险。在平衡各方面的意见后,我们认为比较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在厘定回报率时,以综合方法,考虑一篮子的因素,包括香港的经济情况、电力公司的投资成本和风险,与及规管方面的政策目标。
在参考过现时市场的情况,我们建议电力公司不同资产类别可获约7%至11%的回报率,平均资产回报率介乎9%至10%的单位数字。相比现时13.5%至15%的回报率,建议水平已大幅调低。我们曾作模拟计算,假如以我们建议的方法厘定二○○六年的电费,估计比较现时会有约一成多至两成的下调空间。为了确保准许回报率可以反映日后经济情况的变化,我们亦会每五年检讨厘定准许回报率的各项因素,并且根据当时的最新经济数据,在适当时候调整准许回报率。
正如我早前提及,我们的目标,是要让电力公司赚取合理的回报,继续为香港提供安全可靠电力的同时,尽量争取减低市民的电费负担。
积极推动环保发电
在环保方面,我们完全同意应该加强监管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和进一步推动发展可再生能源。我们在第二阶段谘询文件中,建议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推动这方面的环保工作。
现时,两家电力公司受《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以及有关的环保法例所规管。自一九九七年开始,政府已不再批准电力公司兴建新的燃煤发电机组,并要求电力公司尽量采用天然气发电。政府已清楚表明,会致力在二○一○年或以前,把全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由一九九七年的水平,分别减少40%、20%及55%。
环保署已通知电力公司它们需要达到的减排目标,并会在续发个别发电厂牌照时,逐步收紧这三种污染物的排放上限。为了确保电力公司符合这方面的环保规定,谘询文件建议若它们超出环保署要求的排放总量上限时,会扣减它们的准许回报率。
有人认为根据「污染者自付」的原则,电厂减排工程项目的投资,不应该获得回报。我们亦希望尽量避免由用户承担减排设施的开支,但我们同时亦担心若果不给与任何回报会减少电力公司推动减排的诱因。事实上亦有人提出,应该给与减排设施更高的回报,以推动电力公司的环保工作。在考虑不同的意见后,我们建议减排设施只可获得较低的回报率,即7%。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合适的平衡,我们会在谘询期内继续聆听大众的意见。
《香港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已订下目标,期望到二○一二年时,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应本地用电需求1%至2%的电力。为推展这目标,我们建议给予可再生能源设施最高的回报率,达11%。同时,我们会要求电力公司,开放其电网予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用户和发电设施,并豁免用户接驳电网所需的行政费用。当电力公司达到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时,我们亦会给予?励。
开放电力市场
刚才多位议员要求政府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亦有议员要求政府研究全面实施电力联网,以及分拆发电、输电及配电行业。议员的最终目标其实都是要增加电力市场的竞争。我们亦认同这一个目标,但在实行上,必须要有市场条件配合,包括有充足、可靠的新电源供应、解决联网及开放电网的技术和财务问题,以及要确保不会影响供电的稳定性。
大家都知道,现时期望短期内有新的供电商投资本地供电设施来作大规模的供电,我要强调是大规模供电,是不切实际的。现时广东省电力供应持续紧张,向香港购电更逐年递增。虽然内地缺电情况可望在未来数年得以舒缓,但要在短期内从内地大规模输入可靠的电力,并不实际。
我们认为较务实的做法,是一方面继续密切留意广东省电力市场的发展,和从内地引入电力供应的机会,并加强与内地当局沟通,探讨如何解决有关从内地输电的技术障碍。同时,我们亦会要求两电联手推展和策划,加强联网至一个符合实质经济效益的「最适当」水平。我们会力求在未来十年,为逐步开放市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制订接驳和使用电网的标准和技术指引、研究新规管安排,以及筹备成立新的监管机构等,以配合日后的市场发展。
将中电的发展基金在二○○八年前回赠用户
至於中电的发展基金滚存,大家都知道,基金是属於中电用户的。我们在二○○三 年中期检讨时,与中电达成协议,在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届满前十二个月,即二○○七年九月,我们会与中电磋商处理发展基金余额的安排。我明白有议员及市民希望将基金余额,悉数於现时协议届满前,回赠用户;另一方面,亦有意见认为应将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至二○○八年后的「电费稳定基金」帐目,以协助日后稳定电费。刚才亦有议员就分配发展基金滚存予用户的方法发表意见。在这方面,我们的立场是开放的,我们会综合谘询期内收到的意见,与电力公司商讨,寻求一个最切合用户利益的处理方法。
结语
主席女士,两家电力公司过去在香港赚取了可观的利润,事实上它们亦在一群专业和负责的员工的支援下,一直为香港市民提供世界级的供电设施,和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我非常同意刚才邝志坚议员和王国兴议员的意见,人力资源是非常重要,两电必须保持足够和稳定的员工队伍,提供一个合理的营运环境,让它们继续提供必须的供电基建设施,以及维持充足及高质素的员工,为香港市民提供可靠、安全和有效率的电力供应。
我相信在第二阶段谘询文件中的建议,会在确保持续稳定可靠电力供应的同时,为市民带来实质的电费下调。我们亦积极回应了市民对环保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关注。我们现时正就有关建议进行公众谘询,直至三月底。我期望社会各界如议员今日般多发表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议,落实二○○八年后电力市场的规管安排。
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