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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政司司长唐英年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所提出的「落实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有关在职贫穷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很感谢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灭贫小组」)在其报告内就在职贫穷所提出的建议,以及刚才各位议员所发表的意见。
扶贫委员会(委员会)於今年一月廿三日会议席上,已就各项为低收入雇员提供的支援,及改善有关措施的政策方向进行讨论,而并非如一些议员所指,没有讨论有关政策。我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与各位分享我们的理念及策略,并就灭贫小组的建议作出初步回应。
了解在职贫穷的情况
为了解低收入人士(即月入少於5,000元)及其家庭的情况,委员会与灭贫小组都参考了由统计处提供的数字。虽然所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但所估计的低收入人士数目在二零零五年中皆约为190 000人。当中包括140 000全职低收入雇员(即每星期工作35小时或以上),以及50 000的就业不足雇员,两者均较二零零三年减少。非技术工人的失业率由零三年中的9.6%下降至去年底的6.2%,而收入最低的三个十等分组别(lowest three decile group)的雇员平均就业收入,自去年初有所回升,并在第三季录得2-4%的升幅。我亦了解一些低收入行业,例如洗头、售货员、酒楼洗碟工的工资最近亦有上升,以上种种,都见证了在政府大力推动经济发展下,低收入人士的就业机会及收入情况正随经济复苏慢慢改善。
在讨论有关数字时,委员会同意单凭参考这些数字并不足够。虽然有关数字能帮助我们了解在职贫困人士的概况及问题,但单看这项并未能反映公共政策(课税、房屋、医疗、教育及其他福利)对他们的实际可供使用收入(「disposable income」)的影响。为了更准确了解政府政策对不同收入组别的影响,以及有效评估政策的成效,政府经济顾问及统计处会进行有关可供使用收入的分析,我们希望尽快可以有初步结果。
扶助在职贫穷的策略
以下我将会从五个方面,阐释我们扶助在职贫穷人士的策略。
(一)强化地区为本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和参与
扶贫委员会检视了现行照顾低收入人士及其家庭的主要政策,包括税制、房屋、医疗、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虽然各项政策仍有可改善的地方,但相信已能大体上为有需要的在职贫困人士提供所需的援助。有些议员关注我们制订的指标有否实际作用,政府如何把贫穷人士识别出来,令他们能在有需要时得到各种的援助。我相信议员并不是建议政府僵化地给予在职贫困人士一个新的标签。我亦很高兴见到灭贫小组建议的第(a)、(c)及(h)项,都不谋而合地强调社区建设和参与的重要性。在探访不同地区的过程中,我亦体会到建立社会资本、社区网络才能真真正正帮助有需要的人士,包括在职贫穷人士,得到所需的照顾。这亦是扶贫委员会强化以地区为本工作的最终目标之一。在落实强化地区扶贫工作时,我们会积极鼓励地区团体、非政府机构(NGOs)推行针对在职贫困人士需要的计划,例如加强发放资讯或以外展方法接触这些人士,使他们能善用地区资源。
(二)积极的扶贫策略
经济转型是导致社会上出现技术错配及在职贫穷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协助低收入人士脱贫,我们应采取积极的策略,我多次强调,扶助有能力工作的人的最根本方法是透过改善经济和推动就业(注一),并且加强教育、培训(注二)及相关的就业服务,以提升他们的能力,以上两点亦和灭贫小组建议第b和第f项相同。我亦非常高兴见到灭贫小组在这方面与我们的理念相同,尽管我对小组的某些建议,例如鼓励个别行业在香港设厂,是否适用於像香港这样小型经济体系和极度开放的经济体系,可能有不同的意见。政府在日后将继续与立法会对话,寻求可行途径,提升低收入雇员的竞争力。
(三)发展地区经济/推动社会企业
除了推动经济发展、教育和培训等政策外,扶贫委员会亦非常同意透过鼓励发展社会企业和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为一些在公开场上较难找到工作的人士(例如低学历、低技术及中年人士)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我非常高兴灭贫小组在这方面的建议(注三),亦即c项建议,与我们的不谋而合。扶贫委员会已在政策上、财政支援上及推广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我亦在上一次的灭贫小组会议上作出简报。我们会在日后再向灭贫小组解释我们的工作进展。
(四)增强经济援助
对於灭贫小组建议为在职贫穷家庭提供经济资助(注四),并引用英国税务补助计划(「Tax Credit Scheme」)作为参考,首先,我想强调,我们的公共财政理念及税制,与英国相当不同。不过,扶贫委员会亦同意在顾及公共财政量入为出及避免削弱工作意欲的前提下,考虑如何能最有效地为低收入雇员增加工作诱因。现时,若低收入雇员所赚取的收入未够支持其家庭的生活,可以根据综援计划下的低收入类别,领取收入援助。我们会进一步检视现行安排,包括「豁免计算入息(「Disregarded Earnings」)」的运作是否需要作出改善。我们亦会继续考虑可行的方案,例如为失业人士提供资助或津贴,帮助他们寻找工作。
(五)劳工阶层的权益
刚才多位议员都提及劳工阶层的权益,灭贫小组亦就一些有关劳工阶层权益的事宜作出建议(注五)。维护劳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使他们能分享经济复苏的成果,是我们创建和阶社会的一项基本方针。我相信各位议员都明白,「最低工资」是复杂且富争议性的问题,刚才亦有议员对「最低工资」表达了不同意见,劳工顾问委员会现正讨论有关政策对香港社会和经济的影响。特区政府一向非常重视保障劳工权益,我们会认真研究这个课题,希望最终取得一个适当的平衡。
总结
虽然公众往往觉得政府与立法会在讨论有关扶贫的议题上存在分歧意见,但当我细读灭贫小组的建议时,便发觉我们在很多范畴上存在共识。我很高兴我们不再纠缠於是否需要定出一条新的贫穷线,正如我今早回应刘慧卿议员的提问一样,实际上我们多年来已采纳综援水平来评估可获经济援助的贫困人口。同时,我们也通过不同政策对有不同需要的人士给予相关的支援。采纳崭新但不全面的标准,只会令民更感混乱,且无助於检视和改善公共政策。
议员关注指标的用途,其实指标对於政策的检视是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指标的用途包括数据可每年更新,可供跟进各项政策内的扶贫工作的进展;亦提供一个检视政策成效的参考,例如双待青年反升不跌,是否反映计划之设计有问题?或是受其他新增之社会因素影响?
预防和纾缓贫穷的工作,是香港公共政策行之已久的一部分。透过我们过去多年的不断努力,我们见到低收入雇员的生活正逐步改善。在未来的日子,特区政府与扶贫委员会将抱和而不同的态度与立法会通力合作,务实地在以下几方面谋求共识,以改善现行政策:
(i)对在职贫困人士及其家庭的情况,以及相关的公共政策对他们可动用收入的影响,作出更准确的评估;
(ii)强化以地区为本的扶贫工作,加社区建设及参与,并积极鼓励地区团体针对在职贫困人士的需要,提供更多的资讯和支援;及
(iii)推动积极的扶贫策略,继续透过推动经济发展以创造就业,并加强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方面的配合,以提升在职贫困人士的能力;
(iv)发展地区经济,推动社会企业发展,使社会上能力稍逊的人士能贡献社会,自力更生;
(v)考虑适当地提供经济援助,增加工作诱因;及
(vi)考虑如何因应香港整体社会及经济发展步伐,以及在平衡雇主及雇员的利益之下,进一步完善保障雇员权益。
多谢主席。
(注一)灭贫小组建议第(b)项
(注二)灭贫小组建议第(f)项
(注三)灭贫小组建议第(c)项
(注四)灭贫小组建议第(g)项
(注五)灭贫小组建议第(d)、(e)项
完
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