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制造毒品被判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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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七岁外籍男子今日(二月十五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制造毒品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八年。

  案情透露,毒品调查科的探员根据情报,於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凌晨约十二时展开行动,探员见两名四十二岁及四十五岁的男子驾驶一艘小艇离开一个鱼排,然后再登上一辆私家车。於是探员在榕树澳码头附近截停该辆私家车,拘捕他们。

  毒品调查科的探员其后搜查榕树澳一个鱼排,再拘捕另外一名四十二岁男子及一名四十七岁外籍男子,并检获七桶约重三百五十公升怀疑混有毒品的啡色液体、一批化学物品及化学仪器。

  三名男子及该名外籍男子涉嫌制毒被捕。

  警方进一步调查显示,三名男子及该名外籍男子涉嫌从啡色液体中提炼可卡因,警方估计已被提炼出的可卡因约重五百六十二克,市值约五十万三千元。

  该名外籍男子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制毒罪名,而其余三名被捕男子则被控以一项串谋制毒罪名。

  该名外籍男子於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答应作控方证人在庭上作供。

  而三名年龄介乎四十二至四十五岁的被捕男子已於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串谋制毒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二十年至二十四年。

  至於该名外籍男子则於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应讯被判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