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就检讨本港的公共广播服务征询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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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现邀请各界人士,就检讨本港的公共广播服务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

  政府当局於2006年1月17日公布,行政长官委任一个独立委员会,检讨本港的公共广播服务。为方便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研究此议题并考虑未来路向,事务委员会欢迎各界就公共广播服务的不同范畴提出意见,包括:

  (a) 公共广播服务在本港的角色;
  (b) 公共广播服务的拟议体制安排及财政;
  (c) 监察公共广播服务表现的机制;
  (d) 由公帑资助机构及由商营广播机构提供公共广播服务;
  (e) 科技进步对公共广播服务的影响;
  (f) 公共广播服务的编辑自主;及
  (g) 是否需要在本港设立公众频道;倘提供此类频道,应如何运作。

  有意发表意见的人士,请於2006年3月3日(星期五)或该日前,将意见书(最好备有中、英文本和电子复本)送交事务委员会秘书,并且在2006年2月27日(星期一)或该日前,表明是否有意出席事务委员会订於2006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的会议,口头申述意见。

  详情请浏览以下网站:http://www.legco.gov.hk。



2006年2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