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题:劳保保费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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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智思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非人寿保险市场减价战及政府就此所采取的行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该减价战的起因、现时情况和当局就此所采取行动的详情,以及保险业监理处就减价战对有关市场的影响而进行的初步评估结果?

答覆:

主席女士:

  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关注到,雇员补偿保险(劳保)在2004年因业内的剧烈竞争而导致保费率有持续大幅下调的情况。在2005年上半年,保费率继续下调,其中以建造业的劳保保费尤甚。有个别经营劳保的保险公司,其保费率的跌幅,与2004年比较,更超逾百分之四十。

  为及早评估保费下调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由2005年第二季开始,保监处要求经营劳保的保险公司,就其经营的劳保业务,由以往按年度改为按季度提交一份有关保费收入的资料报表,包括以10类行业细分劳保业务的毛保费收入,其有关的工资或工程合约总额,以便保监处得悉各类行业的平均保费水平及个别保险公司的定价水平,以确保其财政稳健。

  保监处在收到2005年第二季度的有关报表后,已即时作出保费下调对有关公司偿付能力影响的评估。在是次评估中,暂未发现有保险公司因保费下调而导致未能符合法定的偿付能力的要求。然而,保监处认为有需要,并已知会一些从事大量劳保业务而保费率有重大减幅的保险公司的董事局,以进一步了解其对承保政策的厘定、执行及监察,从而敦促其作为公司管治的最高决策者,加强对公司的管治水平及留意偿付储备是否足够。保监处会继续密切监察保险市场的动态,并采取合适的措施以保障投保人士的权益。



2006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