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串谋制毒被判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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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年龄介乎四十二至四十五岁男子昨日(一月二十三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串谋制毒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二十年至二十四年。

  案情透露,毒品调查科的探员根据情报,於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凌晨约十二时展开行动,探员见两名四十二岁及四十五岁被告驾驶一艘小艇离开一个鱼排,然后再登上一辆私家车。於是探员在榕树澳码头附近截停该辆私家车,拘捕两名被告。

  毒品调查科的探员其后搜查榕树澳一个鱼排,再拘捕另外一名四十二岁男子及一名四十七岁外籍男子,并检获七桶约重三百五十公升怀疑混有毒品的啡色液体、一批化学物品及化学仪器。

  三名被告及该名外籍男子涉嫌制毒被捕。

  警方进一步调查显示,三名被告及该名外籍男子涉嫌从啡色液体中提炼可卡因,警方估计已被提炼出的可卡因约重五百九十克,市值约五十万三千元。

  该名外籍男子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制毒罪名,而其余三名被捕男子则被控以一项串谋制毒罪名。

  该名外籍男子於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答应作控方证人在庭上作供。

  三名被告於二○○六年一月四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应讯,於昨日被判罪名成立。

警察公共关系科续新闻公布第十二号



2006年1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