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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拆卸公屋后腾出土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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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房屋委员会决定保留牛头角下恏拆卸后腾出的土地作重建公共屋恏(「公屋」)用途。就此项决定及其他拆卸公屋后所腾出土地的用途,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在作出上述决定前谘询相关的团体和评估区内对公屋单位的需求;

(二) 在过去3年内拆卸公屋后腾出的各幅土地目前的用途;

(三) 有否因应有关各区内的人口变化和对公屋单位的需求检讨这些土地的用途;若有,如何进行检讨;若否,当局如何避免土地资源错配;及

(四) 谁决定这些已腾空的土地的用途,以及决定须依循什么机制,以及基於什么准则和因素作出?


答覆:

主席女士:

  为改善旧式屋恏居民的居住环境,房屋委员会自1988年起推行整体重建计划,牛头角下恏的清拆和重建是该计划的最后一个项目。

2. 社会对公屋的需求一向殷切,目前正在轮候公屋的家庭超过九万个。由於土地资源有限,未来可供发展公屋的土地,仅足以应付市民对公屋的需求,并维持公屋平均轮候时间於约三年的政策承诺。有鉴於此,旧式屋恏拆卸后,腾出土地实需保留作重置公屋之用。

3. 房屋委员会定期评估社会对租住公屋的需求,并根据人口增长预测、住户组成比率、家庭入息分布、重建和清拆计划等因素厘定公屋建屋量。公屋需求量是以整体人口变化为依归,而并非以个别地区作出发点。

4. 就问题四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 牛头角下恏第一期已经拆卸,而第二期则预计於2008-09年清拆。现时构思是把腾出的土地用作重置公屋,并会预留地方兴建如消防局及小学等社区设施。房屋委员会於2005年11月就第一期的发展及用途谘询观塘区议会,现正研究有关意见。

(二) 过去三年,房屋委员会一共清拆了十一幅土地,涉及六个屋恏和一个分层工厂大厦区。十一幅土地中,有七幅用作重置租住公屋,而其余四幅则用作加强屋恏及所处社区所缺的公共设施:其中蓝田恏重建第十期将发展为屋恏内邻舍休憩用地,而秀茂坪恏重建第十一和十二期则会分别兴建小学和发展为地区休憩用地。此外,大坑东重建第R1期亦将会用作地区休憩设施。详情见附件。

(三) 规划署按不同范畴的政府政策及参照人口和社区变化,制订和调整土地的发展蓝图,以确保土地运用得宜,并能配合全港和各区的发展策略,切合居民需要。至於已定为用作发展公屋的土地,由於社会对公屋的需求一向殷切,而土地供应有限,房屋委员会为求避免资源错配,通常会在项目规划阶段评估日后屋恏人口及居民需要,并谘询该区区议会,以便了解地区诉求,适量地提供相应的社区和福利设施。

(四) 政府内部设有协调机制,监察公营房屋的土地供应情况,并研究公屋清拆后腾出的土地的最合适用途。在制订屋恏清拆重置安排时,房屋署会与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商讨,并谘询提供社区设施的政府部门如社会福利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等,就土地用途及整体规划作出决定,以确保能配合社会的整体发展及应付社会对公屋的需求。



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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