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为聋哑人士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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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在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缺席期间)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政府为本港聋哑人士推行的「伤健一家亲」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港聋哑人士的最新数目;以及他们的男女比例、年龄结构和区域分布情况;

(二)现时为聋哑人士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的详情;

(三)在过去三年曾为推动和实现「伤健一家亲」的目标进行那些工作;

(四)有否评估「伤健一家亲」政策的成效;若有,评估的详情和结果为何;及

(五)有否研究加强公平和友善对待聋哑人士的公民教育,以及改善现有聋哑人中心的服务和设施两个因素,与早日实现「伤健一家亲」政策的关系;若有,研究的详情和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於二○○○年进行的调查(第二十八号专题报告书),一共搜集了有关六类残疾人士的资料。当中包括身体活动能力受限制、视觉有困难、听觉有困难、言语能力有困难、精神病及自闭症。根据残疾程度,听觉有困难的人士及言语能力有困难的人士再各分为三类人士,详细资料载於附件一。

听觉有困难和言语能力有困难这两类人士的总人数,可按性别、年龄和居住地区分布,分类载於附件二。

(二)政府一直致力为残疾人士推行全方位的康复政策,并因应不同的残疾类别和程度需要,提供针对性的设施和服务。

  在聋哑人士方面,一般都泛指有听觉障碍(听障)而失去大部份言语能力的人士,因此设施和服务的提供,均是以听障人士为基本使用者。政府透过社会福利署(社署)提供资助予非政府机构为听障人士提供的社会康复服务包括:

(i) 早期教育及训练服务- 为初生至六岁的听障儿童而设的学前服务的第一站。中心为幼儿提供早期教育及训练,并特别着重协助家长/照顾者接纳和负起照顾及训练这些幼儿的职责。

(ii) 特殊幼儿服务- 为2至6岁听障儿童及其家长提供照顾及训练服务。透过听觉及言语训练,使听障儿童发挥潜能,日后能够选择最适合的教育模式,充份融入社会。

(iii) 家长资源中心- 为听障儿童的家长,提供辅助及支援服务,使他们更有效地协助及训练其子女发展潜能,亦提供机会让家长交流经验,促进家长们的互助自助。

(iv) 听障人士综合服务- 提供全面性社会康复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个案工作及辅导服务、手语翻译服务及训练、听觉矫正、技术和言语治疗服务等。

(v) 听障人士社交及康乐服务-让听障人士有机会参加及组织不同种类的活动,以满足他们的社交、康乐及发展需要。这些社交及康乐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亦包括健全人士。另一方面,综合青少年中心的服务对象,除一般的青少年,也包括残疾青少年。这些措施旨在推动「伤健一家亲」促进共融。

(vi) 就业服务-通过庇护工场、辅助就业、综合职业康复服务、在职培训等计划,协助15岁或以上的听障人士寻找工作及提供有关训练,增加其公开就业的机会。

(vii) 香港警务处亦提供短讯求助服务,让听障人士在有需要时,即时透过短讯报案求助。

(三)政府推行康复政策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共融的社会,而当中最有效的方法便是持续推行康复服务公众教育,让公众人士正确认识残疾人士的能力和需要。政府各部门,配合地区宣传以及非政府机构的工作,向公众宣传残疾人士的正面形象。单是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在过去十年间,已一共拨款超过四千万,用作宣传伤健共融的讯息。一般宣传活动包括嘉年华、开放日、综合表演、展览、讲座、工作坊、研讨会、电台电视节目及电视宣传短片等等,这些活动通常都会涵括所有残疾类别,同时亦有小数活动专为某类残疾人士而设。过去三年内,本局拨款超过六百万元赞助超过一百个宣传项目,其中五项是专为推广接受聋哑人士和表扬他们在各方面的能力和才华。

(四)政府定期检讨所推行的康复政策及评估其效益,确保为残疾人士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支援,令他们能够全面融入社会。

  政府现正进行「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检讨,邀请残疾人士和有关的非政府组织及自助团体一同检视现有措施和策划未来发展。在检讨的过程中,包括评估伤健共融政策的成效及为推动和实现此目标所进行的工作。

  在讨论政策成效的过程中,一致认同政策方向正确,而所举办公民教育的工作都能达致政策目标。就未来的工作,建议继续加强宣传,并尽量鼓励第三界别(例如商界、传播媒介)多参与举办公众教育的活动。

(五)政府认同各项有利的因素,诸如加强公平和友善的公民教育,改善现有的服务和设施等,对推行康复政策及共融社会的目标,有莫大的裨益。「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检讨」亦有详细讨论及研究如何增强在这两方面的工作。

  如上文所述,在公众教育活动方面,会强调宣扬平等和共融的讯息, 在资源许可下,会定期进行统计调查,评估公众教育活动的成效,并根据调查结果制订未来公众教育的策略,检讨政策成效。

  在改善听障人士的服务及设施方面,研究结果建议继续增强为残疾人士及他们的家庭所提供的社区支援服务,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素及实现一个共融的社会。

  社署亦就检讨的建议,已进一步增加特殊幼儿中心和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的名额。此外,亦已加强为听障人士所提供的综合服务,透过非政府服务机构香港聋人福利促进会,在屯门安定恏成立专供听障人士使用的综合服务中心,以鼓励残疾人士融入社会。



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