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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推广和管理香港旅游景点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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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王国兴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答覆:

问题:

  关於宣传、推广和管理香港的旅游景点及设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专门负责现时香港旅游景点的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包括设立指示牌、出版介绍景点文章及安排提供清洁、保养、维修及导赏服务等;若有,所涉及的部门名称;若没有,该等工作由哪些部门分担;

(二) 市民可不可以就现有旅游景点的设施及配套服务向旅游事务专员提出意见;若可以,当局有没有评估以该专员的现行职级及权力能否协调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处理有关意见;若评估结果显示专员没有能力作出协调,当局会如何协助专员执行协调工作;及

(三) 有何机制让市民就发掘新旅游景点向专员作出建议,以及让专员评审这些建议?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的旅游景点及设施,种类繁多,大部份由有关政府部门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及提供导赏等服务。

  由旅游事务署统筹的旅游项目和旅游区改善计划,如心经简林、香港湿地公园、美化西贡海滨工程和山顶旅游改善计划等,该署会在开始计划项目时与有关部门商定日后的管理问题,以确保项目完成后有妥善的管理和保养。例如快将落成的香港湿地公园将会由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管理、保养、推广及提供导赏服务。有关如何分担管理旅游设施,通常视乎有关设施的性质,由不同部门按其专长及职权负责管理,并提供适当的配套服务如资料板、导赏服务等,协助访客了解及欣赏有关的景点或设施,例如太空馆、科学馆、文化中心和博物馆等设施,是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管理,并由该署负责提供导赏服务及印制刊物介绍各项设施。

  在宣传和推广方面,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与旅游界紧密合作,向全球推广及宣传香港旅游,推广活动包括到内地及海外举办路演、展览和安排海外旅游业界到港进行考察访问活动,介绍香港的旅游项目、景点及设施,以吸引海外旅客访港。旅发局亦负责印制有关刊物派发给旅游业界及访港旅客,有关旅游景点及设施的资料亦已上载旅游事务署及旅发局的网页,并连接到有关部门的网页供市民及游客浏览。

(二) 在现行机制下,市民如对改善现有旅游景点的设施、配套服务有意见,可向有关管理部门直接反映或向旅游事务署提出。旅游事务署在收到意见后会转介相关部门,并在有需要时统筹有关部门跟进个案。

(三) 旅游事务署欢迎各界人士就促进香港旅游发展和兴建新的旅游设施提出意见,公众人士可以书面或透过该署的网页提交意见和建议。我们有常设机制,由旅游事务署统筹的跨部门小组,研究收到的建议。小组会针对建议的可行性及对旅客的吸引力等作出考虑。小组会视乎建议的内容及性质,决定如何作出适当跟进。

  整体来说,现时政府已有有效机制,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政府辖下的旅游景点和设施,旅游事务署担当了整体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统筹及协调角色。现有机制可以有效运用各部门的资源和专长,各政府部门亦清楚知道他们的职责,整体运作良好。



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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