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开始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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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一月十八日)表示,由一月二十日(星期五)起,在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建筑废物,开始征收费用。

  於公众填料接收设施、筛选分类设施及堆填区处置建筑废物,每公吨收费分别为二十七元、一百元及一百二十五元。

  发言人表示,自「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於二○○五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至一月十三日为止,环保署共收到超过一万个开立缴费帐户的申请。

  根据收费计划,建筑废物生产者使用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建筑废物前,必须在环保署预先开立缴费帐户。任何人士使用公众填料接收设施、筛选分类设施和堆填区,须先提交根据缴费帐户发出的有效载运入帐票。同样,使用在离岛的废物转运设施处置建筑废物时,亦须持有有效的载运入帐票。户口持有人须尽快到环保署或土木工程拓展署办事处领取载运入帐票。

  由於收费计划并不需要废物运输商负担缴交费用的责任,计划生效后引致的非法倾倒的诱因不大。但发言人强调,环保署仍会竭力打击非法倾倒活动,加强执法行动。

  为防止非法倾倒,环保署在去年十二月共进行逾五百次巡查和埋伏行动,覆盖全港二百四十多处非法倾倒黑点。

  发言人警告,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非法倾倒建筑废物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说,由废物运输商、建造业和政府部门代表组成的三方工作小组自从二○○四年底,举行了超过十二轮工作小组会议,共同商讨「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的推行细节。工作小组为有关人士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三方代表均认为工作小组在计划生效后仍应继续运作。

  为让建造业和废物运输商更熟悉计划的推行细节及完善有关安排,环保署於去年七月起在政府废物处置设施试行计划。

  环保署亦在去年第四季开始,为收费计划进行了一连串宣传活动,包括制作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提醒业界及市民收费计划。

  发言人又说,在去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环保署共举行了三十二场简介会,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派出共三千五百多名代表出席。



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0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