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惩教署按既定程序处理情绪激动或有暴力倾向的在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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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惩教署向在囚人士注射镇静剂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每年在囚人士被注射镇静剂的总人次,以及他们事后报称不适和因并发症而死亡的个案数目;及

(二) 会否考虑尽量以其他方法(例如使用机械束缚)处理情绪激动和有暴力倾向的在囚人士;若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惩教署在二○○三年开始统计在囚人士接受镇静剂注射的数字。现将二○○三年至二○○五年每年注射镇静剂的总人次胪列如下∶

         2003  2004  2005
         ────  ────  ────
小榄精神病治疗   714   643   599
中心的在囚人士

其他惩教院所    116   130   218
的在囚人士
──        ───   ───   ───
总数        830   773   817

  一般而言,接受镇静剂注射后,会有短暂的轻微不适,包括针口少许疼痛和口干等。根据惩教署的记录,在以上期间并没有在囚人士於接受镇静剂注射后有严重不适,亦没有任何在囚人士因接受镇静剂注射而引致并发症死亡。

(二) 惩教署现时已有既定的程序,订明前线人员倘若发现个别在囚人士情绪激动或有暴力倾向,可使用拘束衣将其控制或/和将其安置於保护室,以防止在囚人士伤害自己或他人。只有在院所医生的专业判断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才会向在囚人士使用镇静剂。




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