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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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二读辩论《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时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首先多谢各位议员刚才对《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的支持。我非常感谢各位议员同意无需要就本条例草案成立法案委员会,让条例草案可以今日恢复二读辩论。

  条例草案建议将《雇佣条例》第63C条之下,欠薪罪行的最高刑罚,由现时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提高至罚款350,000元及监禁三年,以加强阻吓作用。劳工处已全面加强执法、检控和宣传教育工作予以配合,遏止欠薪罪行。

  我们已就条例草案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并得到他们的支持。

  主席女士,刚才多位议员提出了多项建议,我想指出,我们现正在研究当中很多的建议,也会跟进其他的建议。劳工处正从源头来打击逃避支付工资责任的雇主,防止欠薪事件转化为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款项。我们的工作重点除了包括今日的提高罚则,提高阻吓性,大大帮助我们打击这些欠薪的罪行。

  除提高罚则外,我们同时采取其他措施,包括加强检控,我相信李(卓人)议员可以放心,只要有证据,我们一定会检控。事实上,你可以看看检控的数字,是一直有增加的;尤其是有欺诈意图的,我们更加是?不手软,一定会检控。

  除了加强检控外,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针对调查有问题食肆,我稍后也会谈到,其实在饮食业方面的情况,已改善了不少。我们当然不只是针对饮食业,对於其他有问题的行业,我们稍后也会同样作针对性的调查。另外,其他措施包括加强执法、加强情报收集及加强宣传和推广。

  主席女士,在我们多管齐下和先发制人的策略下,我们的工作已见成效,大家都知道,破欠基金的财政状况已大为改善,如饮食业方面的情况已改善了不少,去年第三季饮食业雇员申请该基金的人数下降了百分之三十四,而在第四季更加下降了百分之七十九,可以看到我们的工作事实上是有成效的。我们当然会继续全力打击欠薪罪行,确保工人「有汗出、有粮出」。

  我希望议员支持今日的条例草案。



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