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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旅行社服务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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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孝华议员的提问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信保局」)於去年十月推出「旅行社服务保单」,提供专业风险管理,承保坏帐,以支持本地旅游业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旅行社服务保单」推出以来,信保局接获的投保申请数目和涉及的承保额,以及当局如何向业界推介该保险服务;

(二)会否考虑简化有关的申请手续和缩短审批申请时间;及

(三)除了由信保局承保放帐风险外,当局会如何协助业界减轻有关风险?


答覆: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三部份,我现答覆如下:

(一)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信保局」)於二零零五年十月推出了旅行社服务保单,为本港业界提供专业风险管理,承保坏帐。自推出旅行社服务保单至今,信保局共收到三份申请书。其中两份保单已获批出,另一申请书其后由申请人撤销。两份保单共批出的信用额总值港币630万元。

  为替业界度身订造旅行社服务保单,信保局於二零零五年期间谘询了香港旅游业议会(「议会」),以了解业界需要。信保局亦特别为议会举办了两场研讨会,介绍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包括旅行社服务保单。信保局透过议会将旅行社服务保单资料提供业界人士,并积极跟进业界人士的查询。信保局并发放新闻稿、广告及宣传单张,以推广旅行社服务保单。

(二)旅行社服务保单的申请手续十分简单,申请人只需递交保单申请书、放帐客户之信用限额申请,及基本的营业文件。信保局会评估风险,决定信用限额及签发保单报价单以供申请人考虑。

  信保局承诺,从获得足够资料时起计,於五个工作天内批出信用限额及於两个工作天内签发保单报价单。

  信保局会继续留意业界的需要,及在适当时候考虑简化旅行社服务保单的申请手续。

(三)作为行业规管机构,香港旅游业议会一向关注旅行社的营运风险管理。议会早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向所有旅行代理商会员发出指引,要求入境旅行代理商与境外旅行社签订入境旅行团接待合约时,须於合约内清楚订明付款方式及期限。如境外旅行社於指定期限前未按合同条款缴清接待费用,本地旅行代理商则可於旅行团抵港前发出通知书,终止有关交易。倘若旅行代理商选择允许境外旅行社於旅行团抵港后才支付接待费用,则当旅行团抵港后,旅行代理商不论收到有关款项与否,亦必须接待旅客,直至合约内订明的所有行程及活动完结为止,以上安排兼顾了消费者及旅行代理商的利益。

  信保局除为本港旅行代理商承保坏帐风险以外,亦提供专业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信保局透过国际信用资料网络,评估旅行代理商放帐客户的信用风险,并监察他们的买家及国家风险。此服务为旅行代理商提供了额外的选择,加强他们信用风险管理。



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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