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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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九日)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全文:(中文译本)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大律师公会主席、律师会会长、各位嘉宾:

香港的法治

  法治在香港稳如磐石,我们引以为荣。在《基本法》之下,人权和自由得到宪法保障。上个月在南韩举行的亚洲人权光州论坛上,人权分子称赞香港的法治情况可作为其他亚洲国家的榜样。

  我们必须竭力捍徖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过,任何人在致力表达其诉求时,不论理据多么充分,理想多么崇高,都必须遵守法律。如果有人借自由之名而诉诸暴力,则他们面对法律程序是意料中事,而有关的法律程序会在合法、公平及客观的原则下进行。

律政司司长的角色

  自去年十月我获委任律政司司长一职以来,记者和立法会议员都向我提出同一个问题:若政府不依法行事,我会怎样回应?有些人更促请我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辞职。

  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基於一个假设,即是我服务的两个主人-政府与法律,是彼此对立,互不相容的。事实并非如此。不错,我为政府服务,但根据《基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政府一如所有人一样必须遵守法律。律政司司长和律政司的职责,正是协助政府履行这个宪制责任。律政司司长作为政府的首要法律顾问,有责任提供不偏不倚和可靠的法律意见。

  然而,还有不少其他职务,是由律政司司长负责的。换言之,我除了本身是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外,还要在我的岗位上担当很多不同的角色。

  作为问责制的主要官员,律政司司长须向行政长官负责。我也是行政会议成员,参与制定政策的工作,并与其他行政会议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不过,就一些重要的职责范畴而言,律政司司长须独立行事,这是宪法所规定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三条,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司长的身分,并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独有的。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总检察长通常既是政府的一员,同时也是独立的律政专员,他们须按公众利益提出检控,以及作出其他司法决定。

检控工作

  独立行事是检控职能的重要标记。这一点获得《基本法》的保障,我们会竭力捍徖

  过去律政司作出不提出检控的决定,有些曾招致批评。有关的决定可能并非「广受欢迎」,但我们若根据受欢迎与否来作检控决定,法治便会变为流沙。在作出是否提出检控的决定时,我们会保持客观,谨慎行事,并且严格遵守律政司的《检控政策及常规》内详述的制度及原则。市民可到律政司的网站查阅这份公开文件。该文件是由律政司的同事拟订,他们是香港最富经验的检控人员。我们的职责,是本公正不阿的专业精神,衡量是否有合理机会达至定罪,以及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然后作出检控决定。我们对每个人,不论其身分,都是一视同仁。如果我们只是把具争议性或仅是表面证据成立的案件交由法庭裁定,便是失职。

公众利益

  除了执行刑事法律之外,律政司司长还有其他与公众利益有关的职能。与以前的「律政司」一样,律政司司长是慈善事务的守护人,会在适当情况下介入与慈善事务有关的案件。此外,律政司司长亦获授多项维护公众利益所需的法定权力。

  去年,律政司司长曾两度依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7条,申请禁制无理缠扰的诉讼人滥用法庭程序。在其中一宗案件,无理缠扰的诉讼人提起了32宗法律诉讼,共提出201项申请。律政司司长的职责亦包括依据《高等法院规则》第52号命令第3条规则,对藐视法庭的人提起法律程序。在去年一宗特别严重的案件中,法庭判处藐视法庭的人监禁六个月。此外,我们曾基於公众利益,依据《死因裁判官条例》第20条介入一宗案件,申请进行?讯。

律政司提供的法律服务

  律政司作为政府的内部律师,是全港规模最大的法律事务机构,为政府部门提供优质并具成本效益的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意见、讼辩和草拟法例。此外,在处理与政府有关的法律事务方面,律政司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无可比拟。

  律政司推行了多项政策措施,不断致力提高法律服务的质素。

  法律草拟科的导师计划,现正全面推行。在该项计划下,六名首长级律师各带领两至三名非首长级律师,即「接受指导者」。 导师会参与草拟法律的整个过程,向接受指导者提供意见,与他们讨论切磋,将自己的法律草拟技巧和心得倾囊相授。此外,两名负责法律草拟工作的高级政府律师已短期借调到英国和加拿大的法律草拟部门,以增广他们的法律草拟经验。

  在检控工作方面,我们现正编制《刑事上诉手册》,藉以提高刑事案件的上诉讼辩和案件筹备水平。该手册会载述刑事上诉的常规和程序,并就常见的专题和事项提供标准范本和案例。我们亦会透过高水平的培训,发展刑事上诉的讼辩标准。

  此外,刑事检控科亦与香港警务处、廉政公署和香港海关紧密合作,制定有关在刑事案件中向辩方展示相关材料的新指引。这些指引不但会使被告人的权益得到更佳保障,而且有助执法机关履行展示材料的责任。在罪行受害者和证人方面,律政司贯彻实行《对待受害者及证人的陈述书》和《罪行受害者约章》,并设有由18名专责检控人员组成的易受伤害证人组,致力保障受害者和证人的福祉。

  在国际层面,我们会继续加强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对等机构的联系,以打击跨国有组织罪行,例如网上诈骗、儿童色情物品、清洗黑钱和恐怖活动等。

法律政策和推广法治

  提供使用司法服务的途径,对推广法治至为重要。为了制定与使用司法服务途径有关的长远策略,律政司委托顾问公司就法律及相关服务的供求情况进行顾问研究。顾问将会於稍后时间提交报告,就现有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供以经验为本的证据及分析。这些数据对日后制定政策十分重要。此外,律政司亦赞助设立社区法律资讯网站。这个计划利用现代资讯科技,为市民提供有关常见法律问题的中、英双语资讯。

  法律专业正面对很多影响他们执业的重大事项。这包括律师专业弥偿计划、出庭发言权、引入有限责任合伙执业模式的建议及对索偿代理的关注等,都是与公众息息相关的。我们会在不同层面,积极和审慎地考虑这些事宜。同时,我们会继续致力推动香港成为国际调解纠纷服务中心,有关措施包括研究改进现行的仲裁法律和调解服务。

  至於法律专业在内地拓展业务方面,二○○五年继续创立多个里程碑。根据《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在十月份公布的最新措施,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进行联营的弹性比以前更大。此外,司法部已通过律政司提出的建议,从二○○五年起在香港设立考区,方便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二○○五年九月,有超过270名考生在香港的三个试场应试。我希望在今年稍后的时间访问内地,为大律师和律师寻求更多机会。香港和内地在法律合作方面基础稳固,我会继续在这个基础上与内地加强合作,这对成功落实「一国两制」至为重要。

结论

  正如The Law Officers of the Crown一书的作者Professor Edwards所说,律政人员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履行职务时往往须像走钢索者一样灵巧敏捷,坚定地稳踏每一步向前迈进。

  今天,香港已经实施「一国两制」下的新宪制秩序。这个走钢索的人有时可能要在未经探索的领域中寻路前进。

  不过,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未来的路向总是清晰的:致力维护法治,坚定不移,是我们唯一要走的道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容许我藉此机会,感谢你和司法机构的同寅,在致力维护法治方面,树立了优良的榜样。

  多谢各位。




2006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