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会见南韩国会议员后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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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九日)与三位南韩国会议员会面后向传媒发言全文(中文部分):

律政司司长:几位南韩国会议员,专程来到香港,并且要求与我见面,基於礼貌上理由,我今次非常例外的接见他们,并且听他们有什么话跟我说,我好小心聆听他们关注的事情。

  在会议中,我没有跟他们就这件案件作任何讨论或谈判。

  但我重申,根据香港《基本法》第6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我亦重申香港是一个强调法治的地方,律政司现正依据香港的法例,以及一贯的检控政策,处理这案件。

  基於公众利益为前提,控方现正小心研究证据,并会尽快处理。

  正如其他案件一样,律政司都会客观及公平地尽快处理,不会有任何的偏袒或退缩。

  (请同时参阅发言全文的英文部分。)



2006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