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辖下停车场收费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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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辖下非分拆出售停车场的24,600个月租及时租停车位,将维持现行停车场收费,直至今年六月三十日。
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今日(一月六日)在会议上检讨非分拆出售停车场的收费后,作出上述决定。
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同意维持下列车辆的停车位月租不变:
* 私家车:有上盖的车位由990元至1,850元,露天车位由800元至1,520元;
* 电单车:有上盖的车位250元,露天的200元;
* 轻型货车:有上盖的车位2,210元,露天的1,710元。
房委会亦提供以下优惠:
* 为月租持证人转用「浮动车位制」可获15%的折扣优惠;
* 如租客只於晚上6时至翌晨8时使用停车位,可享有40% 的晚间或过夜停车折扣优惠;以及
* 在公共屋居住或工作的残疾人士,可享有半价优惠。
委员会亦同意为大量购买100张(或其倍数)泊车代用券的商户继续提供20%折扣优惠。
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主席陈家乐说:「房委会从非拆售停车场所得的月租收入约为1,500万元。」
陈家乐指出,房屋署一直关注改善停车场租用率,并将进行研究,探讨可否把剩余停车场改作其他具实际效益用途。
他补充说,房屋署亦已委托顾问,就公共屋停车位的长远需求进行研究,以期调拨现有屋的剩余停车位应付邻近新公屋发展计划的需求,从而减少在新建屋计划内的停车位数目。
完
2006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