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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就中港电力计划在港供电与记者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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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今日(一月五日)在政府总部西座大堂与记者谈话的内容(只有中文):

局长:我们以往曾表示,欢迎电力市场有竞争。我也指出过,香港的电力市场并没有专营权,最重要是,若有公司计划来香港供电,就必须要符合香港一切有关的法例,例如环保、电力安全、土地使用等各方面法例的要求。我们目前并没有收到申请,若收到的话,当会根据我刚才所说的要求来处理。

记者:中港电力(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议会否是一个诱因,令政府尽快与他们商讨,以增加香港电力市场的竞争?

局长:他们(中港电力)曾经表示,会小规模地在香港的新界地区供电。我昨日听闻他们会动用一亿港元来铺设电网,故相信这是小规模的供电。他们曾表示无需使用现时两间电力公司的电网。我刚才已指出,在香港供电无须专营权,最重要的是电力安全,环保和土地使用也是重要的考虑,而香港也有法例监管这些方面的事宜。如果他们欲来港供电,当然可以提出申请,并须根据香港法例做足一切。

记者:如果中港电力落实以再生能源发电,是否可以令政府要求两电减价或开放电网?

局长:要求两电减价的工作,我们已经做了,大家都知道我们的(香港电力市场的未来发展第二阶段)谘询文件已有提及。我认为开放电网迟早会发生,我们也希望看到电力市场开放。大家都知道,目前香港有售电予内地,事实上每一年的售电量也有增加,昨日中港电力也表示,只会在香港小规模供电,我们当然要考虑供电的可靠性等,这很重要。我也说过,任何人有兴趣都可以来香港供电,但要符合香港所有有关法例,目前我们并未收到任何申请,若收到申请的话,定会依照香港的法例处理。



2006年1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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