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廉政公署事宜委员会及保护证人覆核委员会小组非官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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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宣布委任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廉政公署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廉政公署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及保护证人覆核委员会小组的主席和成员,任期由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委任详情如下: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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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再度委任廖长城议员为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的主席。张宇人议员、李华明议员、周淑娴女士及黄美春女士则再度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所有再任命均为期两年。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监察廉政公署处理有关针对该署的投诉、检讨廉政公署可能会引起投诉的程序及措施,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建议。

廉政公署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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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再度委任单仲偕议员,郑维新先生及郑慕智先生为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的成员,任期两年。陈南禄先生及刘遵义教授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任期两年。

  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会就任何有关香港的贪污问题向廉政专员作出建议,并会检讨廉政公署在执行职务、人手编制及行政事务方面的政策。委员会亦会向行政长官提出廉政公署某些特别的工作及该署所面对的任何问题。

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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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再度委任郑慕智先生为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的主席。罗乃萱女士、陈记先生、陈小玲女士及谢国生博士则再度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马月霞女士及刘文文女士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所有任命和再任命均为期两年。

  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就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的适当措施及如何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害处向廉政专员作出建议。委员会亦会监察公众对廉政公署工作的回应及市民对贪污所持的一般态度。

廉政公署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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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委任陈南禄先生为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的主席。何潮辉先生获再度委任为该会的成员,而范莹孙医生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所有任命和再任命均为期两年。

  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就有关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私营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向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听取及要求提交报告,以期在各个界别执行防止贪污的工作。该会并会就需要仔细研究的范畴及其优先处理次序向廉政专员作出建议。

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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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再度委任罗正威先生、张建东议员、梁智仁教授及施祖祥先生为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的成员。蒋丽芸女士则新获委任为该会的成员。所有任命和再任命均为期两年。

  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监察廉政公署执行处的工作。委员会定期检讨廉政公署接获的投诉及进行的调查,以确保这些投诉和调查工作能有效和迅速地获得处理。委员会亦会就廉政专员发出搜查令、疑犯获保释超过六个月,以及历时超过一年或需要大量资源的调查个案的进展作出审查。

廉政公署保护证人覆核委员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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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再度委任罗正威先生、张建东议员、梁智仁教授及施祖祥先生为廉政公署保护证人覆核委员会小组的成员。蒋丽芸女士则新获委任为该小组的成员。所有任命和再任命均为期两年。

  保护证人覆核委员会负责应感到受屈人士的要求,覆核批准当局的决定,包括不将有关人士纳入保护证人计划内、终止对保护证人计划参与者提供保护,以及不为参与保护证人计划的人士定立新的身分。

  六个委员会/小组的全体成员名单载於附件。



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