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妇女事务委员会任命(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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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布委任高静芝女士为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以及委任十名新成员。

  有关委任今日刊登政府宪报,由二○○六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十名新委员的任期为二至三年,包括:陈丽欢博士、郑铭凤女士、方躺迃女士、纪乐芙女士、Sharmila Gurung医生、靳丽娟女士、刘嘉时女士、石丹理教授、谭少薇教授及邓惠琼教授。新任主席和十名新委员的简历载於附件。

  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谈及委任时表示:「高静芝女士多年以来一直积极参与不同妇女团体的工作,此外,由妇女事务委员会在二○○一年成立至今,她一直担任委员,在推动香港妇女的权益和福祉方面,贡献良多。」

  「我相信在高女士的领导下,委员会将继续担当催化的角色,倡导妇女权益以及带动不同界别推动妇女的发展和提升妇女地位。」

  获委任的新委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具备不同范畴和领域的丰富知识及广泛经验,包括商业、学术、医学及社会服务,将能加强妇女事务委员会在各方面的工作。

  周一岳向离任的主席梁刘柔芬女士及委员致谢,由妇女事务委员会成立以来,他们一直担任委员。

  他说:「妇女事务委员会的成立,标志香港妇女发展的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过去五年,委员会在推动香港妇女的权益和福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让妇女在生活的不同层面,充分享有她们的应有地位、权利及机会。在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时,委员会一直与本地和国际妇女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并且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协作,为促进妇女的福祉而努力。这些成绩都有赖梁刘柔芬主席的卓越领导,以及各位委员在任期间的宝贵贡献。」

  离任的委员包括张妙清教授、范莹孙医生、郭键勋博士、林贝聿嘉女士、麦龙诗迪医生、戴雅兰女士、王凤仪女士、杨罗观翠博士及郑李锦芬女士。

  妇女事务委员会於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成立,是一个高层的中央机制,从策略性宏观角度关注妇女关心的课题。成员包括十八位非官方成员及四位当然成员。委员会扮演策略性角色,就妇女所关注的事项和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议。

  妇女事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将於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非官方成员:
高静芝女士, JP(主席)
陈丽欢博士
周转香女士, MH, JP
郑铭凤女士
张绿萍女士, JP
躺迃女士
纪乐芙女士
Sharmila Gurung医生
何安达先生
高宝龄女士, MH
靳丽娟女士
刘嘉时女士
刘丽卿女士
伍瑞球先生, MH
石丹理教授, BBS, JP
谭少薇教授
邓惠琼教授, JP
杨家正博士

当然成员
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副主席)
教育统筹局局长或其代表
民政事务局局长或其代表
社会福利署署长或其代表



2005年1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