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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旅馆管理人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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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於铜锣湾管理一所未持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的旅馆,判罚二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四月前往铜锣湾怡和街一处所巡查,并於处所外的公共走廊及入口处发现两个招牌,均显示该所怀疑无牌旅馆的资料。

  此外,牌照事务处人员发现处所内有六间设有住宿设施的客房,并且遇见两名住客,他们均表示以日租形式租住该处所的房间。

  涉案男子承认为该无牌旅馆的管理人,随后被控触犯《旅馆业条例》。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重申,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

  他强调,政府绝不会姑息任何无牌经营的旅馆,并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该等无牌处所,以确保所有入住顾客的安全。

  发言人又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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