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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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方案被否决是否政府一点责任也没有呢?如果是有责任的话,你的责任在哪一方面呢?

政务司司长:政府的责任在我的声明中(已有讲述)。首先,我已经说过了,因为07/08是一定要有选举的,是无可避免的。因为去年人大的决定,有关07/08选举的安排亦是不可以当作没有发生的,所以我们的工作当然就是,首先的责任就是设计、研究、提交一套方案,希望可以令到立法会有起码四十票或以上的支持,这是政府的责任。在否决之前,这是基本的责任,是应该要做的。当然亦有责任去解释、推介、讲道理、宣传,我们的结果就是民意是十分清楚的,大家都知道想快点普选、大家都知道想有时间表,但在暂时未有的情况下,是有一个很强烈的民意要求立法会通过这个方案。结果是不能通过。现在被否决了,否决后责任是什么呢?刚才我在声明中也说过,第一,有关普选的路线图及时间表,在策发会的工作,特首的承诺是一定会继续;第二,区议会的检讨,老实说(即使)没有政改方案,我们也应该是时候要检讨区议会的职能及它的功能,因为已经很多年没有做过,所以明年第一季,我们一定会这样做的。这两个就是有关所谓政制的责任,但政府当然不单是做政制。政府的工作与责任是多元化,在很多范畴,如民生、经济、环保、运输,所有的工作当然是要继续,因为特首的施政报告已经说得很清楚,在他的剩余任期那十八个月里他会做些什么。这些工作我们当然会继续做。

记者:你之前说过你的策略就是乞票,现在你会否觉得对於那几票不能乞回来,是否政府的策略错误?你推出五号报告的时候曾告诉大家,有人问你会否因为这样失败而下台,你给了三个答案大家,你可否在今日清楚告诉大家,你可否不要说回应口径给大家听,究竟你会否因为这个方案流产而需要下台或需要政治问责?

政务司司长:其实这个问题昨天已有人很直接地问我,那些报道好像没有,所以你再问,我很乐意再答,希望有多一些报道。绝对不会。我和其他的主要官员一样,剩余任期,现在直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我们有决心,可以说亦都有极大的意愿去支持曾荫权特首完成这个任期的工作。原因很简单,我刚才解释过,在这件事情上,本人乞票失败,这是事实,但首先政府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提供一个方案,希望可以立法会起码有四十票,而不是起码有二十五票去通过,结果不能获得通过。但我们觉得是否策略上有问题呢?现是我的分析是这样,反对派所要求的东西跟现时07/08选举的方案,根本是两码子的事。我们为了社会上对於时间表和路线图的关注亦都作出了实质的回应,特首本人亦都作出了很郑重的承诺。在区议会委任议员的问题上,我们亦都作出了调整的方案。但到头来,刚才如果你听到立法会的辨论,我自己个人的感觉就是,第一,反对派很敏感很执责任。其实以我许仕仁由十月十九日开始,一直在所有公开和私下的场合,我从来没有提到责任,因为问题是现在不是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因为大家理解大家的立场,不是责任的问题。有些事情现时做不到,将来或者可以做得到。但是不是犹如英语所说将鼻子切掉还要侮辱你的脸,cut off your nose and spite your face。当一个策略是这样的时候,我相信我们尽了努力也是这样,所以答了你有关责任的问题。

记者:...泛民主派的责任?

政务司司长:现在尺度是你可以看到,如果说即日要有时间表,2012年要有时间表,这就是强人所难。原因就是,我们现时正在谈的是07/08的选举方案,2012或是2012以后(怎样处理)是可以继续有空间去讨论,甚至现时在策发会已经开始讨论,这已经是超越了07/08的课题。但为了回应社会上有这个诉求,特首也走了这一步。这并不是一个大家互相可以妥协也好、谈判也好,不是这个问题,根本现在说的是两样东西。但07/08的第五号报告书建议方案,市民是大部分要我们要求立法会通过的。

记者:司长,刚才你说不是很实际...方案以争取民主派二十五票的支持,因为还有其他的票,但你们有没有向中央争取,譬如:尽量有一个更好的方案,更能令民主派愿意接受,譬如委任制议员可以取消,或是可能有时间表等,是否如果有的话,中央并不认同,所以你们不能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案呢?

政务司司长:现在并不只是在说中央。当然,在修订附件一、附件二的过程,中央当然有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这个你也明白,所以一定要与中央有很紧密的沟通,这是事实。沟通时亦是很坦率、坦诚、直接,反映香港的意愿,以及这个方案应该有些什么的组合。但无论特区政府也好、中央政府也好,也需要考虑香港整体的意见,并不只是所谓泛民主派的意见。亦需要考虑到均衡参与这个《基本法》的原则。这是客观的事实,不是中央领导主观的决定,所以我们在讨论这个方案时是非常坦率。昨天,又一位你们的行家用英文询问我一个差不多是同样的问题,我现在用同样的回答来作结,因为有时英语表达得较好。我们与中央有关部门讨论政改的问题,我所用的英文字眼是very vigorous exchange of views(有很紧密的沟通)。

记者:司长,可否说清楚一点,其实这次政改方案的流产,我听到的,其实是否所有责任都全部在民主派,政府一点反思空间也没有呢?

政务司司长:我刚才已经回答了第三次,我自己本人觉得责任应该很多人都有责任,但并不需要如辩论中说那么多关於责任、个人、失职等事情。因为这是大众的事,政府也好、议员也好,到最后都需要面对社会,通过传媒去面对社会,向广大市民交代的。政府的责任,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尽最大的努力,提供一个方案给立法会表决,而这个表决是希望能够通过的,通过并不是二十五票通过。如果是只需要二十五票通过,我可以告诉我们已经通过了,根本需要再想了。但并不是这样。这个情况下我觉得政府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特首本人更是尽了他自己可以说是有生以来最大的努力。责任就是由传媒、责任就是由社会去评论,最后一样就是有人说,这个我也觉得是错的,就是立法会有权毋责,政府是有责毋权。我觉得这个是太过偏颇。但我相信以立法会议员来说,他们也应该反思一下,有时他们的决定,他们是有权,亦有责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3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