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十一题:本港中小学小食部
***************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港的中小学校均设有小食部,提供小食及熟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设有小食部的中小学校数目,以及当中多少间小食部有提供熟食(包括饭盒、三文治及面食);

(二)该等小食部是否需要持有牌照;若然,所属牌照类别及当局如何监管持有该类牌照的小食部;若否,原因为何及当局如何确保小食部提供品质良好及安全的食物;及

(三)有否规定小食部所售卖食物的种类,从而使学生养成均衡及健康的饮食习惯;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有何计划和措施促使学生养成该等习惯?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本局没有详细收集学校小食部的统计资料,但根据本局最近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小学设有小食部;在这些设有小食部的学校中,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中学及百分之四十的小学有饭盒、三文治或面食等食品出售。

(二)《食物业规例》并不管制学校内专供该校学生使用的食堂,所以学校的小食部或食堂,毋须申领食物业牌照,但应遵从教统局订立的有关指引。如学校售卖《食物业规例》管制的食物,例如牛奶、雪糕等,则须向食物环境徖生署申请许可证,徖生督察会定期巡查,以确保此等受管制食物在合乎许可证条件下出售。

(三)为培养学童良好的饮食习惯,教统局已发出学校膳食安排指引,其中包括学校小食部售卖的食物指引,呼吁学校应小心选择并衡量所售卖食物的营养价值,减少售卖不利健康的食物,及增加售卖有益的食品,例如新鲜水果或果干、豆奶、谷类早餐和高纤饼干等。详情已上载於教育统筹局的网页,以便学校参考。网址为
http://www.emb.gov.hk/index.aspx?nodeID=111&langno=2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列印此页